1、現場處理,壹般情況下,在接到罰單三天後,憑駕駛證、行駛證、現金或銀行卡到當地行政大廳(或警察局)到現場支付罰款業務;
2、網上處理,很多城市都有網上警察的業務,可以進入後使用銀行卡進行支付;
3、違規停車不扣分,壹般罰款200元,但要在罰單上看到日期,不延誤日期,以免產生滯納金,增加經濟損失,平常停車要接規定停放在劃定的停車位內。
青島違章停車處理查詢到機動車輛被道路交通監控系統記錄有違法情形,請該機動車輛註冊登記人確認並通知駕駛人盡快到青島市指定地點接受處理。逾期不繳納罰款的將會每天加收3%的滯納金,青島交警車管所將停辦車輛的年審、換證等等壹切業務,所有後果由車主承擔。在青島市內壹旦被貼違法停車告知單應該及時的去處理,按照通知單上說的在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去交罰款,交了罰款就沒事了。應該要3個工作日後(如果還沒有上傳到電腦,那就白跑了)到交警違章處理中心拉罰單。帶:車輛行駛證、駕駛證。
壹般來說,對於違章停車停在人行道上,妨礙行人通行的,或在道路上違章停車的,按照交通法違章1039進行處罰: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不扣分,罰款200元。但有些禁停路段對違章停車是要扣3分,罰款200元的,所以不要輕易隨意停車,最好是到正規停車場或停車位停車。
違反交通安全的行為有哪些
違反交通安全的行為如下:
1、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2、飲酒後或者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3、駕駛公路客運車輛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5、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壹條
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誌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