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審查是確保兵員政治合格的重要措施,是加強軍隊思想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是維護軍隊高度集中統壹和純潔穩定的重要保證。政治審查是體格檢查和綜合素質考評後,由縣級兵役機關會同當地公安、教育等部門,對其進行政治聯審和走訪調查。有以下情況政審不會通過:
1、散布帶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發表、出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文字、著作的;
2、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3、年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犯罪,依法不予刑事處罰的,或者在18周歲前有嚴重違法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4、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
5、因犯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勒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
征兵政審結果怎麽通知
征兵政審之後15天內下達入伍通知書,會用電話或者短信通知。政治審查是確保兵員政治合格的重要措施,是加強軍隊思想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是維護軍隊高度集中統壹和純潔穩定的重要保證。
法律依據
《征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第七條 征集服現役的公民必須熱愛中國***產黨,熱愛社會主義國家,熱愛人民軍隊,遵紀守法,品德優良,決心為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而英勇奮鬥。
第八條 具有以下情形之壹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現役
(壹)散布帶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發表、出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三)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
(四)因犯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勒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
(五)有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犯罪團夥標誌、有損國家形象、有損社會公德文身的;
(六)與國外、境外政治背景復雜的人員關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進行過活動的,參加過有害功法組織或者積極進行過活動的;
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夥或者進行過活動的;
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
(十壹)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現役政治條件情形的。
第九條 對政治條件有特別要求的單位征集的新兵除執行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外,對具有以下情形之壹的,也不得征集;
(壹)在言行上同情或者支持非法組織或者非法活動的;
(二)收聽、收看境外反動廣播、電視等傳媒,傳看過反動宣傳品、淫穢物品,思想受影響,是非界限不清的;
(三)有偷竊、打架鬥毆、酗酒滋事等不良行為的;
(四)參加各種宗教組織或者進行過迷信活動的;
(五)紋身的;
(六)長期在外地,現實表現不易查清的;
(七)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對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社會主義制度有不滿言行的;
(八)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被刑事處罰或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
(九)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因涉嫌違法犯罪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
(十)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夥或者進行過活動的;
(十壹)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或者頑固不化人員的;
(十二)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的;
(十三)其他不符合對政治條件有特別要求情形的。
第十條 應征公民應當在其常住戶口所在地應征,其戶籍、出生日期、入戶時間、公民身份證號碼等以居民戶口簿登記的事項為準。
自願應征入伍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學生和報名應招士官的高等職業技術學校(院)的應屆畢業生在其就讀學校所在地的縣(市、區)應征(招)。
第十壹條 應征公民的文化程度認定,按照教育部制定的標準和規定,以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為準。
第十二條 應征公民的黨籍、團籍認定,以中***中央組織部、***青團中央制發的《入黨誌願書》、《入團誌願書》以及黨、團組織關系為準。
第十三條 應征公民的職業技能認定,以國家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為準。
《征兵工作條例》
第二十三條縣、市征兵辦公室在審定新兵時,應當對體格檢查、政治審查合格的應征公民進行全面衡量,擇優批準政治思想好、身體好、文化程度高的服現役。
第二十四條革命烈士和革命傷殘軍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願應征並且符合條件的,應當優先批準服現役。
第二十五條依法可以緩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學校就學的學生,本人自願應征並且符合條件的,可以批準服現役,原就讀學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保留其學籍,退伍後準其復學。
第二十六條被批準服現役的應征公民,由縣、市征兵辦公室辦理入伍手續,發給《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並通知其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其家屬憑入伍通知書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註銷應征公民的戶口,並享受軍屬待遇。
第二十七條被批準服現役的應征公民,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含集體所有制單位)職工的,由原單位發給離職當月的全部工資、獎金及各種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