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的特性要求是怎樣的:
在美國國家信息基礎設施的文獻中,明確給出安全的五個屬性: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和不可抵賴性。這五個屬性適用於國家信息基礎設施的教育、娛樂、醫療、運輸、國家安全、電力供給及通信等廣泛領域。
1、保密性:信息不泄露給非授權用戶、實體或過程,或供其利用的特性。
2、完整性:數據未經授權不能進行改變的特性。即信息在存儲或傳輸過程中保持不被修改、不被破壞和丟失的特性。
3、可用性:指對信息或資源的期望使用能力,即可授權實體或用戶訪問並按要求使用信息的特性。
4、可控性:是人們對信息的傳播路徑、範圍及其內容所具有的控制能力,即不允許不良內容通過公***網絡進行傳輸,使信息在合法用戶的有效掌控之中。
5、不可抵賴性:在信息交換過程中,確信參與方的真實同壹性,即所有參與者都不能否認和抵賴曾經完成的操作和承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網絡安全法》
第六十九條
網絡運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壹)不按照有關部門,要求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采取停止傳輸、消除等處置措施的;
(二)拒絕、阻礙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的;
(三)拒不向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