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申請貸款時,合同中約定了電子送達,留有手機號,所以法院會發送電子支付令,只要對約定的手機號碼發送了,就視為送達。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據債權人申請向債務人發出限期支付現金和有價證券的法律文書,省去了開庭、宣判等程序。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和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