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撥打110或者直接前往轄區的派出所;二、向公安機關陳述自己被威脅的基本事實與經過,提供對方的相關信息;三、公安機關對該事件以及報案人提供的證據線索進行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立案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