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兌收益是用記賬本位幣,按照不同的匯率報告相同數量的外幣而產生的差額。簡單地說,就是公司的外幣貨幣性項目和非貨幣性項目因匯率變動,在折算成本幣時造成損益。而這部分匯兌差額作為財務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從而影響公司利潤。
由於是損失,屬於支出類,所以記入財務費用的借方,同時增加負債(可以理解為需要還更多的本位幣,壹種未實現的損失)。
擴展資料:
註意事項:
1、銀行辦理結算,給單位或個人的收、付款通知和匯兌回單,應加蓋該銀行的轉訖章,銀行給單位或個人的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的回單和向付款人發出的承付通知,應加蓋該銀行的業務公章。
2、結算憑證上的記載事項,必須符合本辦法的規定。結算憑證上可以記載本辦法規定以外的其他記載事項,除國家和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外,該記載事項不具有支付結算的效力。
3、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必須在結算憑證上記載匯款人、付款人和收款人賬號的,賬號與戶名必須壹致。
4、銀行辦理結算向外發出的結算憑證,必須於當日至遲次日寄發,收到的結算憑證,必須及時將款項支付給結算憑證上記載的收款人。
百度百科-匯兌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