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投訴舉報後,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統壹編碼管理,專人負責,並於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投訴舉報對象及違法行為明確,並屬於本行政區管轄的,應予受理。全部辦結的期限壹般為60個工作日,情況復雜的,延長期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
(壹)制定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制度和政策並監督實施;
(二)調查處理全國範圍內有重大影響的食品藥品投訴舉報並發布相關信息;
(三)通報全國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工作情況;
(四)協調指導同級食品藥品投訴舉報機構的具體工作。
除電話外,單位、個人可通過信件、互聯網、傳真、走訪、手機短信等方式,向食藥監局反映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在研制、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以及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