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居民繳納的醫療保險是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險。
2016年,國務院印發《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納入統壹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居民。居民。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壹體化達到“六合壹”。統壹覆蓋;統壹融資政策;統壹的保障渠道;統壹醫保目錄;統壹定點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評價機制和動態準入退出機制;統壹資金管理。這6個統壹既是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框架,也是主要的政策點。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方式。
第壹,銀行收款。被保險人可持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到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農業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任意網點繳費; 2、銀行代扣代繳。居民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可通過簽訂委托扣除協議委托銀行實施批量扣除;三是社區、村、校征集。參加醫療保險的居民可以在規定的時限內到所在社區、村、組的繳費點為城鄉居民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高校的註冊學生由學校收集。這是農村地區主要的醫療保險繳費方式;第四,稅收征收。有醫保居民可通過電子稅務局、稅務微信公眾號、自助終端等方式核驗個人信息,按繳費標準為城鄉居民繳納醫保費用,或直接向所在地稅務局繳納。區和縣。
農村醫療保險繳費標準。
自農村醫療保險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政府補助和個人繳費相結合的按年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理人員首次需要攜帶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村委會或社區辦理繳費賬戶登記。城鄉居民統壹繳費時間為9月1日至12月20日。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由國家醫療保險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制定。 2021年標準為每人每年280元,財政補助550元; 2022年支付標準為每人每年320元,財政補助5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