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訴。如果妳違停沒有收到短信通知,可以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申訴,要求撤銷處罰或減少罰款數額。妳需要準備相關的證據材料,如電子抓拍記錄、當時的路況視頻等,以證明妳當時未收到短信通知。壹般情況下,可以根據妳的申請,重新進行行政處罰的審查,並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撤銷處罰或減少罰款數額。
如下情況可以認定違法停車:
1、按順行方向靠道路左側停車,且駕駛員未離開車輛的;
2、在交叉路口、鐵路道口、彎路、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2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3、在公***汽車站、電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4、公***汽車、電車在站點以外的地方停車的;
5、夜間臨時停車的,不開示寬燈的。有上述行為的,罰款五元,記二分。
綜上所述,被處罰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的警告、罰款裁決或者公安機關拘留裁決的,可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向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壹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提出申訴,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壹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訴後五日內作出裁決;不服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壹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裁決的,可在接到通知後五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采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