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又稱輔警、警務輔助人員。
是根據社會治安形勢發展和公安工作實際需要,面向社會招聘,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編外型公職人員/臨時工) 。
是依照《關於規範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設立的、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
由公安機關直接指揮和管理,主要用於社會聯防巡邏,賦予基本的執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