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過微信平臺的城市服務,找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選項;
2、點擊最高人民法院進入,選擇具體立案的法院所在地;
3、點擊進確定的法院後,點我要立案;
4、填寫好立案相關內容後,掃描上傳起訴狀等材料;
5、完成上訴流程後,等待法院審核即可。
起訴之後對方還是不還錢怎麽辦?
起訴後如果對方仍然壹直不還錢的話,債權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債務人在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起訴過程如下:
1.先寫起訴狀,立案賠付,法院通知對方應訴,約定開庭時間,開庭,調解結案。調解不成,就判決。判決送達15日後,雙方均不上訴判決生效,申請強制執行。
2.如果有借條,而且借條寫了不超過兩年,可以直接起訴對方還款。如果有約定的日期,可以推遲兩年。
3.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想辦法取證。短信、討債時的錄音、催債時第三方提供的證言和證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4.民事案件審理時間為:簡易程序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6個月內審結。
5.如果對方有存款或者其他物品,可以選擇申請訴訟保全:先請求法院查封凍結。
錄音、證人證詞、賬簿、合夥協議、賬單等。都是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債務人還款時最重要的證據。如果涉案金額巨大,可以先向法院申請訴訟財產保全,查封對方賬戶,阻止對方轉移資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壹條 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壹)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第二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