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醫療保障局,在杭省級公立醫院:
為適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勢變化,降低大規模核酸篩查和高頻率檢測的成本,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醫療救治組關於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價格和費用的通知》要求,經研究,決定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各級公立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調整為28元/次;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混合檢測價格調整為每樣本8元。醫保支付政策按《關於制定及調整新型冠狀病毒相關檢測項目價格的通知》執行。
二、公立醫療機構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服務,應同時提供單人單檢和多人混檢兩種服務選項,在符合疫情防控規定的前提下,允許“願檢盡檢”的群眾自願選擇。單純進行核酸檢測的,無需掛號,公立醫療機構不得收取門診診查費。
本通知自2022年4月4日起執行。
附件: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表
浙江省醫療保障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