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罵人的處罰標準是情節而定:
1、如果情節較輕,未導致嚴重後果,不涉嫌犯罪,而屬於治安違法,會予以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2、如果情節嚴重,給別人造成了嚴重影響,涉嫌構成侮辱誹謗罪,處於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侮辱罪和誹謗罪的區別如下:
1、客觀方面表現不同。侮辱罪是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誹謗罪是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2、犯罪手段不同。侮辱罪是公然進行的,包括可能使用的暴力,不需要有捏造事實的過程,有公然侮辱的行為,誹謗罪只能以言語、文字方式來進行的,必須有捏造他人事實,並公開擴散兩個行為;
誹謗罪立案標準如下:
1、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
2、有散布捏造事實的行為;
3、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於情節嚴重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壹,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壹)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五條 利用信息網絡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壹款第(二)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哄鬧事,造成公***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壹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