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無賴威脅騷擾,可以考慮報警處理。
如果對方對妳的騷擾,已經達到了造謠誹謗的情形。首選是提起侵權訴訟,誹謗辱罵在壹定程度上會構成刑事案件,是構成犯罪的行為。如果造成的嚴重影響而傷害了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或檢察院提起控告,請求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責任。應該保留相關證據後,直接選擇報警。
即便沒有達到追究刑事責任的嚴重性,那也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