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暫停清明祭掃
即日起,全面暫停全區所有骨灰樓堂、寺廟等場所祭掃活動,具體恢復時間另行通知。
2、嚴控上山祭掃
全區範圍內禁止人員上山祭掃,積極勸導外出人員、海外鄉親在清明期間不返鄉。
持續鞏固違建墳墓專項整治工作成果,做到“五不準”:即不準除草、砍伐綠植,不準翻土、破壞覆土,不準翻修、硬化土墓,不準毀林占地、新建墳墓,不準燃放爆竹、焚燒香燭紙錢。
對重新裸露的墳墓壹律按新建墳墓處置,發現壹起拆除壹起。
3、喪事從簡辦理
所有骨灰樓(堂、塔)、寺廟等場所要嚴控前來辦理喪葬事宜的人員數量(在骨灰樓內停留的人數不超過3個)。
4、倡導網絡祭掃
通過家庭悼念、異地追思、網絡祭掃等方式祭奠先人,可通過福州市殯葬協會的“清明紀念”和福州市殯儀館的“人生驛站”網絡祭祀平臺進行網絡祭掃服務。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公眾號福州本地寶,關註後在對話框回復(清明)獲取福州各區縣清明祭掃通知、線上線下祭掃安排、線上祭掃入口、代祭掃等信息。
法律依據: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在疫情防控期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相關緊急措施並予以公告限制或停止人群進行聚集活動。在疫情防控期間,如果違反前述相關規定,擅自參加聚集性祭掃活動,對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壹定的影響和幹擾,公安機關可以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其擅自聚集祭掃的行為,根據情節程度采取相關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