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後,門診醫藥費報銷水平大幅提高
個人賬戶劃撥標準的改變是職工醫保門診***濟改革的壹部分,改革的重點內容是大幅提高參保人員門診報銷水平。改革後,職工門診醫藥費的報銷標準如下: ■ 起付標準實行年度累計,醫療機構級別越低,起付標準越低,特殊三級(包括大連醫科大學附屬第壹醫院、大連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大連市中心醫院、大連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其他三級、二級和壹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等按規定不評定級別的醫療機構按照壹級醫院標準執行)的職工醫保統籌基金的年度累計起付標準分別為1000元、700元、500元和300元。 ■ 支付比例分級確定,醫療機構級別越低,支付比例越高。在職人員在三級(包括特殊三級和其他三級)、二級和壹級醫院的報銷比例分別為50%、60%和70%;退休人員的報銷比例比在職人員提高5個百分點。 ■ 對特殊疾病給予政策傾斜,傳染病和精神疾病專科醫院年度累計起付標準為300元,在職人員的報銷比例為70%,退休人員為75%。 ■ 鼓勵參保人員與家庭醫生簽約,參保人員與基層醫療機構的家庭醫生簽約升級服務包,並在簽約基層醫療機構就診的,支付比例提高10個百分點。 ■ 年度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支付上限為萬元,能夠保障絕大多數參保人員的門診就醫購藥。職工門診統籌報銷起付標準和報銷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