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在自己提交起訴狀後7個工作日內就應當立案,開庭簡易程序3個月內判決。這個需要了解具體情況了才能作出準確的分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三條當事人到人民法院起訴,應當審查是否符合條件,符合條件的,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