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首套首次住房貸款的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提高至65萬元
6月11日,據“合肥發布“發布的消息,合肥市將進壹步完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消息稱,合肥市提高首套首次住房貸款的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家庭首次住房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單方正常繳存最高可貸款額度由45萬元提高到55萬元,夫妻雙方正常繳存最高可貸款額度由55萬元提高到65萬元。
另外,延長二手房貸款年限。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手房的,房齡不超過20年,貸款最長期限為30年,貸款期限加房齡由最長不超過30年調整到最長不超過40年。該《關於進壹步完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合金管辦〔2022〕1號》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
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稱,此次政策調整的首次住房貸款既包括商業銀行發放的住房按揭貸款,也包括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委托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在公積金貸款確定實際貸款額度方面,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表示,職工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在1年以內(含1年),繳存時間倍數為10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在1年以上2年以內(含2年),繳存時間倍數為15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2年以上,繳存時間倍數為20倍。賬戶繳存余額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當前“還款能力系數”為0.5。
在認定政策調整的住房套數方面,由貸款承辦銀行根據借款申請人及***有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購房地不動產登記部門房查結果作為認定標準,包括在擬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所購房屋外無其他住房的按首套房認定;在擬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所購房屋外只有其他壹套住房的按第二套房認定;根據住建部、人民銀行等部委的規定要求,不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此外,不向已使用過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合肥公積金制度調整:貸款額度最高為賬戶余額20倍
合肥市人民政府網站5月30日消息,合肥市將對公積金貸款額度確定標準進行完善,主要體現在三方面。
壹是落實住建部《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規範》中規定的“所申請貸款額度不應高於借款人(含***同申請人)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的壹定倍數”。因此,合肥市貸款額度在與還款能力掛鉤的基礎上,同步增加繳存余額壹定倍數的計算方式。
二是體現公積金的差別化信貸政策的需要,在貸款額度按繳存余額壹定倍數計算的同時,按繳存年限設定相應倍數,進壹步體現繳存義務與貸款權利的匹配,提高制度設計的合理性,引導繳存單位及個人規範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主動性,促進住房公積金制度健康發展。
三是其他城市經驗。參照外地中心賬戶余額倍數普遍設定為10-20倍之間,結合合肥市貸款流動性風險以及貸款政策平穩可持續發展需要,合肥市倍數擬定為按繳存時間分為10、15、20倍三檔。同時兼顧低收入、低齡群體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保障需求,對職工繳存余額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
近日,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進壹步完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該《通知》旨在進壹步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職工家庭剛性住房需求,並對合肥市住房公積金部分貸款政策進行調整完善。
根據《通知》,首套首次住房貸款的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將提高。其中,家庭首次住房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單方正常繳存最高可貸款額度由45萬元提高到50萬元,夫妻雙方正常繳存最高可貸款額度由55萬元提高到60萬元。
根據《通知》,二手房貸款年限也將延長。其中,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手房的,房齡不超過20年,貸款最長期限為30年,貸款期限加房齡由最長不超過30年調整到最長不超過40年。
此外,《通知》執行之日前借款人所購住房已在合肥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門信息系統中完成網上簽約的,仍按原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規定執行。
合肥公積金貸款2022新政策
合肥市尚未正式實施新政策的內容,目前仍然按照原制度執行,詳情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借款人及其所在單位申貸前已連續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壹年以上;
3.借款人必須是購房合同(協議)約定的主要產權人;所購住房為合肥地區範圍內的商品房(其開發商必須是與管理中心及委托銀行有按揭業務簽約協議的)、經濟適用住房、單位集資建房、現住公房及產權清晰且無房產爭議的二手房;
4.具有合肥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5.具有合法的購買住房合同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6.提供管理中心和受托銀行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7.購買新建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應不低於房價的30%;購買房齡10年以內的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於房價的30%,購買房齡10年以上20年以內的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於房價的60%;
8.具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月均還款額不得超過其家庭收入的50%。
合肥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是多少?
目前合肥市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最高為55萬元。其中,夫妻雙方都正常繳存公積金,然後申請貸款購買首套房,最高額度是55萬元。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房,最高貸款額度為45萬元。
壹、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根據下面條件來計算:
1.申請人的貸款金額不能高於所購房屋總價的70%;
2.貸款額度不高於中心規定的最高貸款額度;
3.申請人和配偶只能同時享受壹次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合肥辦理公積金貸款條件
1、申貸人按規定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連續滿六個月以上。
2、申貸人所購商品房的開發商必須與管理中心有公積金按揭業務簽約(協議)。
3、申貸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信譽良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月還款額不得超過其家庭月收入的50%。
4、首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應不低於房價的20%;第二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應不低於房價的20%。
貸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5、組合貸款中涉及商業貸款的,其首付、貸款次數、利率等相關規定由貸款承辦銀行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6、申貸人夫妻雙方無未償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7、申貸人需為房屋買受人且所占產權比例不得少於50%(含)。
擴展資料:
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實行壹站式審核服務。壹樓業務大廳為貸款申請審核,二樓合同簽訂廳為簽訂借款合同、辦理相關手續場所。
申貸人在申請及辦理時需夫妻雙方同時到場簽約,有其他***有產權人或參與還款人的,***有產權人或參與還款人也需到場,保險本著自願原則,由當事人決定是否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