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企業雇傭勞務人員時會發offer,先是電話通知妳被錄用了,然後發offer,接著要求妳準備材料,入職後簽訂合同。
如果公司發出的所謂offer上既沒有薪資待遇,也沒有錄用崗位名稱,那麽很可能妳收到這個所謂offer並不是壹個正式的offer,只是壹個招聘意向或者口頭通知,從法律角度上來說不算數,也不能視為壹次正式簽訂合同要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