騷擾短信壹般具有以下特征:
1、未經接受者同意的短信騷擾,都是在沒有事先征得短信接收者同意的情況下單方發布;
2、在沒有征得接受者同意的情況下,侵犯了短信接受者的通信自由權等壹系列權利;
3、短信的內容違背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如包含虛假和欺詐的廣告宣傳、傳銷、騷擾、色情和封建迷信等內容。
騷擾短信的危害是:
1、嚴重浪費社會資源,造成巨大經濟損失;
2、危害市場競爭秩序,並對市場競爭造成不良影響;
3、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影響消費者的健康生活。
預防騷擾短信的解決方法有:
1、加強公民道德素質的培養。引導公民自覺學習信息安全方面的知識,培養公民抵制不良短信的鑒別力,不要被垃圾信息的假象所蒙蔽。同時,要勇於與其作鬥爭,不但對垃圾信息不制造、不傳播,發現後可通過相關手機管家軟件進行攔截或舉報,要敢於和及時地向公安機關舉報,以便有效遏制垃圾短信的蔓延;
2、加強監督力度。國家有關部門對電信、網絡公司要加強監管,嚴格要求。各網絡公司要以對公眾、對社會安定負責的態度明確責任,制定措施,相互協調,***同監督,不制作、不發送垃圾信息。同時,要加大職工思想和技術培訓,增強抵制垃圾信息的能力,不斷凈化良好地通訊內容;
3、加強立法。公安司法機關針對垃圾短信的問題,要依照《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規定對相關行為人給予制裁,對情節惡劣的要堅決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