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國各地打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之際,支持配合做好當前疫情防控工作,不僅關乎每個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也是大家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提示各位外出務工人員,需要註意以下事項:
壹、外出務工應以生命健康為前提,疫情防控期間,要隨時關註了解各地疫情動態,避免盲目外出務工。
二、確需外出務工的,請向目的地了解當地是否接收。如果能夠接收,問清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材料及註意事項等。
三、當確定能夠進入接收地後,出行前需掃碼使用“南陽勞務安全壹碼通”微信小程序,按要求進行填報,然後需辦理以下證明材料:壹是對未出現過疫情的村,首先在村提出申請,填寫《外出人員申請表》;第二步,辦理健康證明,方便途中及到務工單位使用。由所在村的鄉鎮包村幹部、村支部書記、村醫“三簽字”後,方可外出。二是對出現過疫情的村但與確診患者無接觸史的人員,在居家隔離7天無癥狀的,同樣辦理健康證明,落實“三簽字”後,方可外出。三是對出現過疫情的村且與確診患者有過接觸史的人員,按照防疫要求,醫學觀察14天後無癥狀,再進行7天的居家隔離期滿無癥狀的,需要鄉鎮衛生院或縣中醫院、公療醫院、燒傷醫院進行健康體檢,落實“三簽字”,加蓋鄉鎮政府、鄉鎮衛生院或定點縣級醫院公章後,方可外出,確保不將疫情對外輸出。鄉鎮將會提前介入,主動服務,第壹時間為外出務工人員合理辦好相關證明。
四、所有出行人員需攜帶以下證明:身份證、《外出人員申請表》、《外出務工人員健康證明》。
五、已離開鎮平的外出務工人員,如果不讓進入接收地,非鎮平戶籍的在疫情未解除前,壹律予以勸返;鎮平籍的視個人行動軌跡,需要隔離7天或14天。
六、請大家及時關註官方發布的外出務工相關信息要求,及時根據最新要求調整外出行程。
在外期間,請註意做好自我防護,確保自身健康,這是對自己的負責,也是對社會負責。祝大家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鎮平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