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轉公貸款的“先還後貸”方式是指經中心審核同意,借款人自籌資金將原商貸還清(還清所有本息)並解除抵押後,將用於原商貸抵押的房屋(以下簡稱原抵押房屋)用於商轉公貸款抵押擔保,經中心審批同意後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先還後貸的特點:
1、借款人先行自籌還款資金。
2、商轉公貸款審批後,先償還商貸。
3、解除原抵押登記並辦理商轉公貸款抵押登記後放款。
辦理過程中應註意的問題:
1、借款人須自籌足額資金在商轉公貸款審批後,用於提前償還原商貸。
2、經借款人申請、公積金中心辦事處審核通過後,方可辦理提前償還原商貸手續。
3、借款人應在公積金中心辦事處出具《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表》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提前償還原商貸及解除原抵押登記等相關手續,然後持《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表》及其他相關材料到受理公積金中心辦事處辦理商轉公貸款後續手續。超過三個月的,原審批手續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