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與否主要取決於短信的內容、發送者的動機、接收者的受損程度以及發送頻率等多個因素。如果騷擾短信的內容涉及欺詐、恐嚇或其他嚴重違法行為,即使只有少數幾條,也有可能構成犯罪,警方會依法立案調查。而如果騷擾短信主要是壹些輕微的騷擾或廣告信息,那麽可能需要更多的證據和更嚴重的後果才能立案。
騷擾短信是指未經接收者同意,向其發送的包含虛假、欺詐、廣告、騷擾、色情或封建迷信等違法內容的短信。這些短信不僅侵犯了接收者的通信自由和合法權益,也違反了相關的法律法規。
綜上所述,騷擾短信的立案標準並不是單壹的短信數量,而是根據具體情況綜合判斷。對於任何形式的騷擾短信,都應保持警惕,及時采取措施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