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0年4月7日,惠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關於進壹步加強湖北來惠人員健康管理的緊急通知》,四類人員需集中隔離觀察,拒絕接受隔離健康觀察,造成疫情傳播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來自或去過離境國家疫情嚴重地區的人員,入境廣東後壹律需接受居家或集中醫學觀察14天。最新隔離政策如下:
壹、必須隔離的人員
1、隔離人員類型
需要集中隔離觀察的人員為確診、陽性檢測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觸者;出院病人出院後需繼續集中隔離至少14天;近14天內有武漢旅居史的來(返)惠人員以及近14天內來自湖北非武漢地區未持有粵康碼綠碼或湖北健康碼綠碼人員。
其中,近14天內有武漢旅居史的來(返)惠人員和近14天內來自湖北非武漢地區未持有粵康碼綠碼或湖北健康碼綠碼人員,在集中隔離點核酸檢測結果陰性,且在惠有固定居所的,本人申請經縣區防控辦核準可轉為居家隔離。
2、隔離期限
隔離觀察期為14天,從到惠之日起計。集中隔離轉居家隔離的,可累計滿14天。集中隔離者未經許可,不得離開房間。居家隔離者未經許可,不得離開家門。隔離者在隔離期間每日須早晩報告體溫監測情況在居家隔離場所門口必須利用“電子封條”進行24小時開閉門監管。拒絕接受隔離健康觀察,造成疫情傳播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其他人員
1、來自武漢的來(返)惠人員和來自湖北非武漢地區未持有粵康碼綠碼或湖北健康碼綠碼人員,持有出發地醫療機構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7天內有效,過期視為無核酸檢測證明,下同),在集中隔離期間做1次核酸檢測,若為陰性可申請轉為居家隔離。
未持有出發地醫療機構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在集中隔離期間4天內做2次核酸檢測,若均為陰性可申請轉為居家隔離。所有近14天內從湖北來(返)惠人員都必須通過微信小程序申報個人健康狀況。
2、來自湖北非武漢地區持有粵康碼綠碼或湖北健康碼綠碼人員,若持有出發地醫療機構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則無需隔離觀察,用人單位可要求其上崗前再做1次核酸檢測。未持有岀發地醫療機構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到惠後需做1次核酸檢測。
擴展資料
用人單位對相關人員在上崗前應查驗核酸檢測證明
用人單位對相關人員在上崗前,應查驗核酸檢測證明,無有效核酸檢測證明的,要送至屬地核酸檢測單位開展核酸檢測。醫療機構要繼續開展發熱門診全員排查,普通門急診和新入院患者中發現14天內湖北來惠人員,要對其進行核酸檢測。
藥店發現有湖北武漢旅居史人員購買退熱、止咳藥的,應建議其到醫療機構開展核酸檢測,並立即將人員信息報送社區“三人小組”,由社區“三人小組”跟進其健康狀況。
惠州市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公用事業管理局—通知公告
廣東省人民政府—疫情嚴重地區入境者需隔離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