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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銀保監局連發8篇消費者提示:涉及人頭貸、理財、眾籌和退保

近日,北京銀保監局連續發布了8份消費者提示,內容包括理財、保險、股權眾籌、代理退保、辦卡“黑中介”、保單、人頭貸、退換運費險等多個方面。

理財方面,北京銀保監局提示廣大消費者,購買理財過程中要做到“壹看、二問、三匹配”。目前,銀行理財風險評級分為兩類:壹類是對投資者進行評級,通過問卷調查的形式相對客觀地評估消費者的風險承受能力;另壹類是對理財產品本身風險水平進行評級,目的在於客觀反映銀行理財的不同風險屬性。投資者應在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與投資能力範圍內選擇、購買適合自己的理財產品。

人頭貸方面,北京銀保監局提示廣大消費者,要培養正確的金錢觀和價值觀。要提高防騙意識,妥善保管個人信息。要選擇正規金融機構辦理業務。珍愛個人信用記錄,增強金融安全意識。學習金融基礎知識,了解金融運行規律,提升辨別虛假宣傳和識別非法金融廣告的水平,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股權眾籌方面,北京銀保監局提示指出,要做到壹“清”二“白”,三“看”四“問”,遠離非法集資。壹是明白非法集資的本質是“妳圖別人的高利,別人圖妳的本金”,切勿撿了芝麻丟了西瓜。類似本案“投資返利”非法集資的表現形式還有很多,例如:投資“高收益理財產品”、 遊戲 理財、消費返利、實體投資分紅等多種形式,欺騙性和隱蔽性很強,涉及面廣,危害性大。二是明白高收益意味著高風險,收益永遠和風險成正比。“收益率超過6%就要打問號,超過8%就很危險,10%以上就要準備損失全部本金”,切勿存在“天上掉餡餅”的僥幸心理。

辦卡“黑中介”方面,北京銀保監局提示指出,非法中介打著“辦理高額信用卡”的旗號,收取信用卡額度5%-20%的手續費,壹張額度2萬元的信用卡,就要支付其1000-4000元的手續費。信用卡辦理應選擇正規渠道,銀行或正規金融機構不會收取任何費用,且能夠根據申請人的真實資信情況進行授信,切勿通過中介包裝,盲目提高授信額度,給自身埋下信用風險的隱患。

此外,取現、分期要謹慎。消費者使用信用卡取現或賬單分期功能會產生利息和手續費。取現的利息壹般為按日計息,利率為萬分之五,折合年利率為18.25%。此外還有取現手續費,壹般為取現金額的1%-3%;賬單分期也要支付分期手續費,如果按12期分期付款來計算,實際手續費可達7%以上。因此,在使用信用卡取現、分期前,應首先判斷產生費用是否在自身經濟承受範圍內,切勿沖動操作。

壹、案情簡介

張某和於某同住壹村,某天於某找張某讓他幫忙辦理壹筆十幾萬元的個人消費貸款。於某向張某表示只需提供身份證,並配合開立銀行卡、錄制視頻、接聽審查人員電話即可,同時承諾貸款到位後不用張某償還,並向其支付3000元好處費。張某覺得既能幫朋友忙,又能白賺3000塊錢,何樂而不為,當即答應了於某的請求,並在辦理貸款業務後把銀行卡交予於某保管。期間,張某曾因擔心貸款沒人償還找到於某,於某讓其放心,表示如若出現還款問題,於某會及時處置抵押物幫其結清貸款。壹年後,張某申請銀行信用卡被拒,才發現上述貸款已逾期數月,於某也已將貸款全額轉走不知去向。

二、案例分析

近年來,由於消費信貸需求的迅猛提升,商業銀行及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發放的“無抵押、無擔保、小額分散”的個人消費貸款,成為了炙手可熱的“香餑餑”。壹些不法分子利用“協助辦理貸款”,許諾種種“好處費”等欺詐手段,哄騙或誘騙消費者辦理此類貸款,最終達到騙取貸款資金的目的。然而,像張某這樣被欺騙的消費者不僅沒有實際使用相應貸款還背負了巨額債務,個人征信報告也留下了不良記錄,可以說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三、風險提示

為保護自身財產安全,遠離“人頭貸”騙局,北京銀保監局提示您:

壹是要培養正確的金錢觀和價值觀。不貪圖便宜,不存僥幸之心,不吃所謂的“免費午餐”,不輕信天上“掉餡餅”的謊言。

二是要提高防騙意識,妥善保管個人信息。切莫隨意出借身份證件、個人信息、銀行卡等,不隨意簽署空白借款合同,要檢查核實貸款公司及借貸業務是否正規,仔細閱讀借款合同條款,知曉自己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三是要選擇正規金融機構辦理業務。通過正規渠道,咨詢專業從業人員,結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謹慎、理性選購金融產品及服務。辦理前要多途徑進行信息核實,識別不法分子的偽冒、欺瞞手段,避免跌入騙子們的陷阱。

四是珍愛個人信用記錄,增強金融安全意識。要重視個人信息安全,珍視自己的信用記錄。學習金融基礎知識,了解金融運行規律,提升辨別虛假宣傳和識別非法金融廣告的水平,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壹、序曲:壹看

二、華章:二問

壹問產品期限。在選擇理財產品時,消費者應及時向具有理財資質的銀行員工明確產品投資期限,進而根據理想的投資周期進行產品選擇。銀行理財產品按投資期限壹般可以分為超短期、短期、中期、長期等固定期限類理財產品以及開放式理財產品。開放式理財產品可以每天或者約定日期申購、贖回,其他固定期限類理財產品均須在產品到期後,於規定周期內獲得本金和收益。

二問相關費用。消費者在選擇理財產品時,應提前詢問相關產品在購買、持有及贖回過程中是否產生相關費用,避免因未考慮費率因素誤判理財產品實際預期收益水平。例如,某些開放型理財產品在購買時不收取任何費用,但是在贖回時,會根據理財產品的持有周期收取不同費率的贖回費用,若消費者在購買後短期內贖回,不僅無法獲得預期收益,甚至可能造成本金損失。

三、尾聲:三匹配

壹是風險承受能力與產品風險相匹配。對金融消費者來說,了解自身真實的風險承受能力非常重要,購買理財產品也要與之相匹配。目前,銀行理財風險評級分為兩類:壹類是對投資者進行評級,通過問卷調查的形式相對客觀地評估消費者的風險承受能力;另壹類是對理財產品本身風險水平進行評級,目的在於客觀反映銀行理財的不同風險屬性。投資者應在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與投資能力範圍內選擇、購買適合自己的理財產品。

二是理財需求與產品流動性相匹配。因處在不同生活環境和人生階段,不同消費者往往有著不同的理財需求,消費者在購買理財產品時,應結合自身對資金流動性的需求選擇和匹配期限與之相符的理財產品。如初入職場的年輕人,手頭需要有能夠隨時支配的現金,購買靈活的開放式理財產品或短期理財產品更為適宜;對於生活已步入穩定,並且積累了壹定財富的中年人士,便可根據自身資金安排,選擇增加配置期限更長的理財產品。

三是理財偏好與產品投向相匹配。為了滿足不同投資經驗和投資能力消費者的投資需求,理財產品日漸演化出不同的投資類型與投資風格,消費者可以根據自身投資偏好選擇與之相匹配的理財產品。如希望購買相對高息且較低風險理財產品的消費者,可以選擇結構化理財產品,這種產品收益率大多與黃金、利率等價格水平掛鉤,在產品到期時可讓投資者有機會獲得比傳統理財更高的收益水平;對於希望獲得高收益同時具有壹定風險承受能力的消費者,可以選擇浮動收益類理財產品,這類產品資金投向相對較廣,收益水平會隨著債券、股票等資產價格上下浮動,投資者有機會享受市場投資的超額回報,但同時也要承擔部分本金損失的風險。消費者只有在明確自身投資偏好的前提下,審慎選擇合理配置理財產品,才能在資產保值的基礎上真正實現資產增值的理財目標。

壹、案情簡介

某投資公司是近期互聯網金融圈比較高調的壹家投資公司,該公司聲稱自己經營的網上商城APP已估值數百億元,即將在海外上市。為擴大經營規模,該公司打著“金融創新”的名義,在全國範圍接受投資,以5000元人民幣起投入股,不設上限,承諾按年化收益率12%分紅返現,三年內無法實現上市目標,由公司全額回購股權。同時,投資人還可獲得高額積分在網上商城兌換商品,若能引入其他新投資人,還可獲得現金獎勵。這樣的“高收益”項目吸引了不少投資人參與,公司剛成立兩年多,便在全國範圍內吸納投資人40余萬,累計投資額200多億元。然而好景不長,該公司突然以增資擴股為由停止對投資者的返現,大量投資人到公司辦公地點聚集要求撤回投資時才發現已是人去樓空,前期投資也血本無歸。

二、案例分析

該公司打著“股權眾籌”的旗號,非法吸收公眾資金、層層返利、發展下線,其本質就是采取龐氏騙局的方式,利用新投資人的錢來向老投資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以制造賺錢的假象進而騙取更多的投資。此類非法集資案件具有下列特征:壹是打著“低風險、高回報”的口號。不法分子利用部分消費者貪圖高收益的心理,向其做出虛假承諾,誘騙消費者購買不法產品。二是拆東墻、補西墻的資金回補方式。此類案件通常沒有真實可靠的投資途徑,也就意味著其無法兌現向投資者承諾的高收益和高回報。但不法分子往往通過擴大客戶範圍,拓寬吸金規模,以獲得資金騰挪回補的空間,參與的投資人越多,騙局持續的時間就越長,不法分子從中非法獲利也就越多。三是發展下線建立金字塔式投資者結構。不法分子通過有償發展下線的方式吸引眾多投資者參與,層層發展,形成金字塔式的投資者結構。眾多投資者在嘗到利益甜頭後,也通過利誘、勸說等手段將自己的親朋好友拉入騙局之中,致使騙局越來越大。

三、風險提示

為保護自身財產安全,北京銀保監局提示您:做到壹“清”二“白”,三“看”四“問”,遠離非法集資。

壹清。認清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的原則。非法集資是是國家明令禁止和嚴厲打擊的非法活動,參與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護,由此造成的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國家不予代償。消費者應認真識別,謹慎投資,遠離非法集資陷阱。

二白。壹是明白非法集資的本質是“妳圖別人的高利,別人圖妳的本金”,切勿撿了芝麻丟了西瓜。類似本案“投資返利”非法集資的表現形式還有很多,例如:投資“高收益理財產品”、 遊戲 理財、消費返利、實體投資分紅等多種形式,欺騙性和隱蔽性很強,涉及面廣,危害性大。二是明白高收益意味著高風險,收益永遠和風險成正比。“收益率超過6%就要打問號,超過8%就很危險,10%以上就要準備損失全部本金”,切勿存在“天上掉餡餅”的僥幸心理。

三看。壹看工商登記資料,查明相關企業是否為合法企業、是否辦理了稅務登記等法定手續,如果企業身份不合法,則有詐騙嫌疑;二看相關企業是否已取得金融監管部門的相關批文、確認理財產品是否在其批準的經營範圍內,不具備相關資格的企業是不能銷售理財產品的;三看相關企業過往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記錄,規避不法分子非法集資異地重犯的風險。

四問。壹問自己是否了解要購買的產品性質,是否具備相應的風險承受能力。二問專業人士的意見,特別對親朋好友低風險、高回報的投資建議和反復勸說,要多問壹些專業人士的意見,防止成為非法集資的目標;三問相關部門企業或產品信息,對於無法認定是否為非法集資的情況,應詢問有關部門進行再確認,待了解詳情後再作投資決定;四問發現或發生非法集資後怎樣維權。消費者壹旦發現企業或個人有非法集資違法活動,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立案查處;如果不幸成為非法集資受害者,要註意收集非法集資活動的證據,協助公安機關辦案,切忌心存幻想,避免遭受更大的損失。

隨著 社會 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的保險意識越來越強,保險需求也呈現多樣化,越來越多人重視通過購買保險尤其是人身保險產品來獲得風險保障、優化資產配置等。近年來,保險公司也開發了多種人身保險產品來滿足不同消費者群體多樣化的保險需求。但是很多消費者面對市場上五花八門的產品感到無所適從,不知道那些保險產品適合自己,甚至因為消費沖動而盲目購買保險。為倡導 健康 保險消費觀,北京銀保監局提示您,做到“四看”,明明白白買保險:

壹看需求。 人身保險需求大致可分為家庭經濟責任、緊急預備金、子女教育規劃以及養老規劃。人生不同階段,面對的風險不同,保險需求也有所差異。壹般來說,年輕時候偏重家庭經濟責任,被保險人壹旦發生風險,相關保險可以為父母、配偶提供部分經濟支持;中年時候偏重子女教育儲備的養老儲備,同時對於 健康 保障的需求也逐步增加;老年時候偏重養老和 健康 護理等。消費者應當根據自身的家庭情況和所處的人生階段,選購合適的產品。

二看產品。 不同的人身保險產品,其風險保障、儲蓄或投資功能側重不同。通常來說,意外傷害保險、 健康 保險和定期壽險等保障成分相對較高,消費者可以購買此類產品來轉移突發風險帶來的損失;分紅保險、年金保險等具備儲蓄和投資的功能,具有子女教育和養老規劃的需求的消費者可以考慮。但是,盡管部分產品偏重投資功能,但本質上仍然是保險產品,不宜將其與銀行存款、國債等金融產品進行片面比較,更不能把其作為銀行存款的替代品。

三看收入。 保障性人身保險產品可以用相對較低的保費獲得較高的保障,消費者要充分考慮風險對自身和家庭的影響程度來設定保額。此外,壹年期以上人身保險產品繳費方式分為壹次性繳納和分期繳納兩種,消費者應當根據自身閑置資金多少和收入穩定程度來確定適合自身的繳費方式。壹般來說,保費支出在年收入的5% 15%之間為宜。

壹、案情簡介

近期,消費者崔某向我局反映,其保單服務人員假借內購保險公司理財產品為名,以高收益為誘餌,向其推銷非保險金融產品。2014年,其保單服務人員王某以幫忙購買保險公司內購理財產品且該產品收益高於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為名,向其推銷包括“理財聚佳禧”等在內的多款理財產品。崔某基於對王某的信任,自2014年開始,先後***出資77.5萬元進行購買,業務員王某向崔某提供欠條作為購買憑證。2018年初產品到期後,崔某多次向王某催要本金及利息未果,方得知王某推薦的產品並非保險公司的正規產品,其上述投資均面臨無法收回的結果。

二、案例分析

本案反映出保險公司的個別從業人員為牟取私利,誘導甚至欺騙保險消費者購買非保險金融產品導致消費者蒙受巨大損失。該行為通常具有三個特點:

壹是以保險公司既有客戶為目標。當前的案件反映出,個別不法保險從業人員正是利用了老客戶對其的信任,以“退舊保新”,內購高收益理財產品為名向其進行推銷。

二是以保險公司為其非法銷售行為進行背書。經查,相關案件涉及的保險從業人員在向客戶推銷非保險金融產品時,均會做出其推銷的產品由保險公司開發及運營等不實意思表示,誤導消費者。實際上,其推銷的第三方理財產品等非保險金融產品不僅可能並未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還有可能是不法人員憑空杜撰的“三無產品”。

三是以高收益為推銷噱頭。此類案件中,銷售人員往往承諾“保本高收益”或遠高於同期銀行理財或存款利率等誘導消費者購買該產品。

三、風險提示

為避免自身財產損失,北京銀保監局提示您:

壹是認真核實營銷員資質,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中國銀保監會相關監管規定要求,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不得銷售非經相關金融監管部門審批的非保險金融產品。同時,銷售人員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前必須符合相應的資質要求,若有保險銷售人員向您推薦非保險金融產品,請提高警惕,查驗相關資質。

二是認真閱讀合同條款,確認產品屬性。消費者在簽署保險合同時,壹定要認真閱讀合同內容,確認保險產品的細則條款和重要信息(如保險責任、繳費方式、承保公司等),以防以假亂真。投保後,您可以通過撥打保險公司統壹客服電話、登錄官方網站或前往保險公司櫃面的等方式查驗保單真偽。如確認銷售人員銷售的是第三方理財產品,應慎重確認產品屬性、運營機構等信息。

三是理性消費,不受“保本高收益”迷惑。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產品時,應當了解投資風險與投資收益成正比,不要盲目相信推銷人員“保本高收益”的承諾,根據自己的實際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通過正規銷售渠道購買金融產品。

壹、案情簡介

近期,我局接到消費者陸某投訴,反映其在某網購平臺購物過程中購買了退換運費險,收貨後陸某發現商品與賣家描述不壹致,與賣家協商壹致退貨,由保險公司承擔運費賠付責任。但由於商品尺寸較大,陸某實際支付運輸費用較高,保險公司實際理賠金額無法全面覆蓋運輸費用,因此向我局投訴,要求保險公司補足差價。此投訴事項屬於合同糾紛,經我局指導北京保險行業協會合同糾紛調解委員會介入調解,最終投訴人與保險公司達成壹致,並向我局撤訴。

二、案情分析

上述案例涉及到消費者在日常網購消費時經常使用的退換運費險,壹般由買家購買,在出現退換貨時,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由保險公司承擔運費。由於此險種全流程自動化程度高、投保便捷、保費低廉,受到很多消費者的青睞。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由於消費者往往在訂單頁面直接勾選,並未對保險條款進行認真閱讀,對保險責任、免責內容、理賠金額、保險期間等合同內容並不清楚,因此理賠階段容易產生糾紛。

三、風險提示

為合理使用退換運費險,達到減輕消費者退換貨負擔,北京銀保監局提示妳:

壹是了解購買需求。消費者理性判斷是否需要購買退換貨運費險,消費者每壹訂單均有對應的保險,應根據選購商品判斷是否具有退換貨風險,比如,多次購買類、日常生活類、高品質類等商品相對不易出現退換風險,消費者應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購買。

二是合理比價。退換運費險的保費與實際訂單內容、消費者等掛鉤,理賠額度根據買家的收貨地與賣家退貨地之間的距離來判斷賠付額度,壹般最高限額為18元。消費者可通過計算實際保費與理賠金額的差價,以及理賠金額是否覆蓋實際運費,選擇是否購買。

四是了解投保和理賠流程。確定購買保險後,消費者應確認投保成功,避免因未繳費成功等原因導致保單未生效。發生理賠事項後,應及時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並履行相應手續,如:填寫退貨快遞單、退貨事由等,保證及時得到賠償。

壹、案情簡介

消費者安某於兩年前購買了某保險公司的壹份分紅險產品,安某按期繳納保費,保險合同壹直處於有效狀態。2019年7月安某接到康某電話,稱自己為該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現針對其分紅險產品檢視分紅盈利情況,由於安某的盈利情況未能達到預期,推薦安某辦理退保手續及時止損,並告知安某自己可以有償幫助其實現全額退保。安某產生疑慮,撥打官方客服熱線進行核實,得知康某並非保險公司人員,並被告知退保損失較大,不建議辦理退保。安某才得知自己差點受騙上當。

二、案情分析

代理退保本是正常的保險服務,但是近期保險市場湧現出很多代理退保的“黑產團夥”,打著“專業保險維權”的名義,煽動消費者委托其代理“全額退保”事宜,阻止消費者與監管部門、保險公司溝通,試圖切斷消費者正常維權通道,從中騙取客戶支付高額費用,造成消費者合法權益受損。常見的詐騙手法如下:壹是冒充保險公司工作人員,撥打投保人電話誘導其辦理退保手續。二是對保險公司及其保險產品進行詆毀,告知投保人繼續持有產品將蒙受巨大經濟損失,慫恿客戶退保。三是誘導投保人通過保險公司客服電話等方式修改聯系電話,授權不法分子為其辦理退保手續。四是收取較高比例的費用,或鼓動投保人另行購買所謂的“升級產品”。

三、風險提示

為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北京銀保監局提示您:

壹是認真核實來電人身份。消費者在接到此類電話後,應詳細詢問來電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所在單位、聯系電話、聯系地址等,並就對方提供的信息進行核實,勿與不明身份人員聯系接觸。對於來電人存在詐騙或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嫌疑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二是通過正規渠道維權。消費者如對保單有服務、退保需求或相關疑問,可直接通過保險公司官網、客服熱線等渠道核實人員、產品情況。需要進行投訴的,應由保險消費者本人或其委托人提出,通過來信、來訪、來電等方式,向北京銀保監局反映,切莫讓不法分子非法代為投訴並從中牟利。

三是謹慎辦理退保。不法分子勸導消費者退保,是為了獲取非法經濟利益。不管是收取退保手續費,還是鼓動退保後購買所謂的“升級產品”,都可能導致消費者相應的經濟損失,不僅會使消費者面臨錯失原有保險合同的風險保障,還會出現再投保時保費增加、重新計算等待期,甚至可能被拒保等風險。建議消費者結合自身實際的風險保障需求和財務支付能力,謹慎辦理退保。

壹、案情簡介

大學剛畢業的小王在CBD壹座高級寫字樓的物業前臺工作,雖然環境優越、形象光鮮,但每個月實際月收入僅有3000多元。每天迎來送往,看著寫字樓裏進進出出的白領們精致的衣著,小王心裏既羨慕又嫉妒,她十分渴望也過上這樣的生活。正在苦悶之時,某信用卡中介小張來“掃樓”,他提出自己有路子能幫小王申請到高額信用卡。果然,很快卡就寄到了,額度高達20萬。刷卡的感覺真是太好了,想買的東西只要輕輕壹刷,都不在話下。於是,小王又陸續通過小張申請了好幾家金融機構的信用卡,授信總額度高達80萬元。積累已久的消費欲如開閘的洪水,壹發不可收拾。在透支百萬余元後,小王資金鏈斷裂,本人的收入和家庭狀況根本承擔不起這麽高的還款金額,嚴重影響了她的正常生活。

二、案情分析

在上述案例中,致使悲劇發生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兩點:壹是通過“黑中介”違規辦卡。當下不少“黑中介”打著“高額授信”的旗號,利用微信群、網頁、短信、小廣告等方式散布“代辦大額信用卡”信息,通過偽造收入證明、財產證明等方式,幫助目標客戶獲得超過其償付能力的授信額度。部分消費者被短期利益蒙蔽,不惜支付巨額中介費用,以達到辦理大額信用卡的目的。二是信用卡使用不當。信用卡是壹把“雙刃劍”,在方便支付的同時可以享受更多的優惠活動,但如果過度消費,持卡人會淪為“卡奴”,給自己帶來無法挽回的經濟損失,影響個人征信,甚至危及正常的生活。

三、風險提示

為保護自身財產安全,規範辦卡用卡行為,北京銀保監局提示您:

壹是非法中介要遠離。非法中介打著“辦理高額信用卡”的旗號,收取信用卡額度5%-20%的手續費,壹張額度2萬元的信用卡,就要支付其1000-4000元的手續費。信用卡辦理應選擇正規渠道,銀行或正規金融機構不會收取任何費用,且能夠根據申請人的真實資信情況進行授信,切勿通過中介包裝,盲目提高授信額度,給自身埋下信用風險的隱患。

二是取現、分期要謹慎。消費者使用信用卡取現或賬單分期功能會產生利息和手續費。取現的利息壹般為按日計息,利率為萬分之五,折合年利率為18.25%。此外還有取現手續費,壹般為取現金額的1%-3%;賬單分期也要支付分期手續費,如果按12期分期付款來計算,實際手續費可達7%以上。因此,在使用信用卡取現、分期前,應首先判斷產生費用是否在自身經濟承受範圍內,切勿沖動操作。

三是盲目消費要杜絕。刷卡消費時看不到現金,很多人就沒有“心疼”的感覺,也不會提前考慮自身還款能力。廣大消費者應建立正確的消費觀,合理辦卡用卡,在理性消費的同時,享受更優惠、更快捷的支付服務,切忌使用信用卡套現、“拆東墻補西墻”等方式盲目消費,從而避免因“資金鏈”斷裂引發的各類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