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人如果產生了法律後果,是要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是當眾辱罵,其行為就違反了相關的法律規定,涉嫌公然侮辱他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為的主要特征有:
1、行為侵犯的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
2、行為人實施了侮辱他人的行為。
隨意侮辱、謾罵他人屬於侵犯名譽權。名譽權,是人們依法享有的對自己所獲得的客觀社會評價、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人的名譽是指具有人格尊嚴的名聲,是人格的重要內容,受法律的保護。任何人對公民和法人的名譽不得損害。凡敗壞他人名譽,損害他人形象的行為,都是對名譽權的侵犯,行為人應負法律責任。辱罵他人可以構成侮辱罪,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壹,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壹)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