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櫃員是指接待客戶,處理貨幣結算業務和現金業務,授權和管理等。
崗位職責:
1、接待櫃臺客戶。
2、處理貨幣結算業務、現金業務等櫃臺業務工作。
3、編制各類業務憑證、報表,確保各項會計業務的正常開展。
4、開立、撤銷和變更客戶賬戶。
5、負責辦理各項查詢業務,發放收賬通知、付款通知及對賬單。
6、負責登記、保管相關登記簿、業務印章。
擴展資料:
基本要求:
1、各網點設臵2個對外綜合櫃員窗口,其中壹人兼職現金總出納,負責調配該網點現金。?
2、各操作櫃員同時為綜合櫃員和事後監督櫃員。綜合櫃員對外辦理對公、對私、貸款、匯兌等現金和轉賬業務。事後監督櫃員負責為對方綜合櫃員辦理的所有業務進行復核,監督。?
3、櫃員之間交叉進行業務流水的監督(交易碼99)。?單筆金額5萬元(含)以上的現金交易實行實時監督方式,5萬元以下的交易原則上按每半小時監督壹次,每日當班的櫃員在交班時或軋賬時必須全部監督完當日業務流水。?
4、業務用章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制度,交接時需辦理登記,個人名章自行負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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