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可以通過短信收到法院的通知。如果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手機短信方式送達開庭通知書。短信送達的方式以短信到達指定系統的日期為送達日期。這種方式主要用於訴訟文書的送達。立案後法院會書面通知雙方,並將起訴書發給被告,讓被告應訴,並通知開庭時間。書面通知是通過正式的法律文書進行的。
原告的訴訟權利:
1、提起訴訟的權利;原告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解決民事、行政或其他案件;
2、選擇訴訟代理人的權利;原告可以自行進行訴訟,也可以委托律師或其他代理人代為進行訴訟活動;
3、舉證和質證的權利;原告有責任提供證據支持其訴訟請求,並有權對被告方的證據進行質疑;
4、上訴的權利;如果原告對壹審判決不滿,可以向上壹級法院提起上訴;
5、申請法律援助的權利;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原告可以申請法律援助,以減輕訴訟費用負擔;
6、申請執行的權利;在判決生效後,原告有權申請法院執行判決,以實現其合法權益。
綜上所述,原告可以接收到法院通過手機短信方式送達的開庭通知書,且短信送達日期以到達指定系統的日期為準,這主要適用於訴訟文書送達,而在立案後,法院還會以書面形式通知雙方相關訴訟信息,包括起訴書的發送、被告的應訴要求及開庭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壹百壹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