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存款”是壹種不約定存期,支取時需提前通知銀行,約定支取日期和金額方能支取的存款。
通知存款的存取是有壹定要求的:
個人通知存款需要壹次性存入,支取的時候則可以壹次全部支取或是分次支取,但分次支取後,妳的賬戶余額不能低於最低起存金額,當低於最低起存金額時就會被銀行清戶,轉為活期存款。
不論實際存期多長,按照提前通知支取的期限長短可以將通知存款劃分為“1天通知存款”和“7天通知存款”。
“1天通知存款”必須提前1天向銀行申請支取存款,並且存期最少需2天。
“7天通知存款”必須提前7天向銀行申請,並且存期最少需7天。
取款辦法
每次取款金額和賬戶余額必須不少於50,000元人民幣或6,250美元
每次客戶需要取款,可親臨分行進行1天或7天的預先通知
部分取款,允許多次
必須符合最低賬戶余額要求,取款後簽發新的存款通知書,余額的利息將從原存款存入日開始計算,並沿用原存款利率
續存指示 不適用
利息計算註意事項:通知存款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相應利率和實際存期計息,利隨本清。
個人通知存款遇以下情況,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①實際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②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③已辦理通知手續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④支取金額不足或超過約定金額的,不足或超過部分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⑤支取金額不足最低支取金額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通知存款如已辦理通知手續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內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內不計息。
通知存款約定取款日遇節假日不予順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