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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詐騙信息構成犯罪嗎

發送詐騙信息五千條以上是構成詐騙罪(未遂)的。

利用發送短信、撥打電話、互聯網等電信技術手段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詐騙數額難以查證,但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1、發送詐騙信息五千條以上的;

2、撥打詐騙電話五百人次以上的;

3、詐騙手段惡劣、危害嚴重的。

實施以上行為,數量達到第1、2項規定標準十倍以上的,或者詐騙手段特別惡劣、危害特別嚴重的,應當認定為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詐騙公私財物達到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1、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2、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3、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4、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詐騙公私財物雖已達數額較大的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壹,且行為人認罪、悔罪的,可以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1、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2、壹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

3、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4、被害人諒解的;

5、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壹

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利用信息網絡實施下列行為之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壹)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

(二)發布有關制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

(三)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