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失敗短信投放發布整個戀愛過程犯法。戀愛對於男女來說都是甜蜜的,而在現實生活中男女分手的情形也是非常普遍的,男女分手後,壹方可能會將戀愛期間的隱私公布報復對方是犯法的。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私自將戀愛期間的隱私對話公布的,是屬於侵犯隱私權的行為,公布者要承擔侵權的責任,如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等。
隱私權的概念
隱私權最早在薩繆爾·D·沃倫和路易斯·D·布蘭迪斯的論隱私權,壹文中被定義為個人在通常情況下決定他的思想、觀點和情感在多大程度上使別人知悉的權利,每壹個人都有決定自己的所有事情不被公之於眾、不受他人幹涉的權利。
英國牛津法律大辭典認為,隱私權是不受他人幹擾的權利,關於人的私生活不受侵犯或不得將人的私生活非法公開的權利要求。
張新寶先生認為,隱私權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搜集、利用和公開等的壹種人格權。
王利明先生則認為,隱私權是自然人享有的對其個人的、與公***利益無關的個人信息、私人活動和私有領域進行支配的壹種人格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