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貸款具有高利貸性質;校園貸款會滋生借款學生的惡習。若不能及時歸還貸款,放貸人會采用各種手段向學生討債。
不法分子將目標對準高校,利用高校學生社會認知能力較差,防範心理弱的劣勢,進行短期、小額的貸款活動,從表面上看這種借貸是“薄利多銷”,但實際上不法分子獲得的利率是銀行的20-30倍,肆意賺取學生的錢。
高校學生的經濟來源主要靠父母提供的生活費,若學生具有攀比心理,且平時就有惡習,那麽父母提供的費用肯定不足以滿足其需求。因此,這部分學生可能會轉向校園高利貸獲取資金,並引發賭博、酗酒等不良惡習,嚴重的可能因無法還款而逃課、輟學。
壹些放貸人進行放貸時會要求提供壹定價值的物品進行抵押,而且要收取學生的學生證、身份證復印件,對學生個人信息十分了解,因此壹旦學生不能按時還貸,放貸人可能會采取恐嚇、毆打、威脅學生甚至其父母的手段進行暴力討債,對學生的人身安全和高校的校園秩序造成重大危害。
擴展資料:
校園貸嚴重擾亂校園環境和市場環境,嚴重危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教育部等部門2017年聯合下發《關於進壹步加強校園貸規範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未經銀行業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機構不得進入校園為大學生提供信貸服務。
公安機關始終保持對校園貸的高壓嚴打,前不久沈陽公安就破獲壹起校園貸案件,涉案金額高達1000余萬元。此外,很多商業銀行加大高校助學、培訓、消費、創業等金融產品的研發和推廣,為大學生提供規範、合法的金融服務,從而將不良網貸趕出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