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貸:房屋貸款又稱房屋抵押貸款,是購房者向貸款銀行填寫住房抵押貸款申請表,並提供身份證、收入證明、房屋買賣合同、擔保等法律文件,必須 被提交。 貸款銀行經審查合格後向購房人承諾貸款,根據購房人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與購房人簽訂的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和公證。 銀行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貸款資金直接劃入房屋銷售單位在銀行的賬戶。
2. 房貸款逾期還款是指購房貸款可以按照銀行規定在壹定期限內分期歸還。內容 :(1).不屬於惡意逾期。 只有達到壹定的天數和周期,才可以稱之為惡意逾期,但會記錄壹次逾期。 最好避免它。(2).銀行每天扣,當晚扣200元。 (3)..國家利率政策剛性。 銀行無法決定誰可以享受它,誰不能。 但銀行可以決定是否享受新的70%的折扣。 在大多數情況下,它仍然會被享受。 為此,系統自動分批劃轉利率。 如果人工設置誰享受誰不享受,非常麻煩,容易給用戶帶來麻煩,所以銀行通常是分批實施的。(4).、公積金利率執行不受影響.
3. 在我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發展初期,由於當時住房短缺,法律不完善,借款人擔心個人風險後,無法搬離,向法院上訴強制執行,但法院往往出於社會穩定的考慮,不受理此類訴訟。以住房為抵押,客觀上難以防範風險。其次,由於我國房地產管理部門不能適應市場發展的需要,房屋產權證辦理緩慢。沒有產權證,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所以不能辦理抵押。防範風險需要買家提高法律觀念,防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風險最根本的辦法是逐步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完善個人法律制度觀念,對惡意拒還者進行處理。政府要加強土地供應的規劃管理,確保住房供應和房價的穩定;嚴格審查開發企業資質,確保房屋質量達標;建立完善的貸款程序;通過優質的服務提高貸款效率,而不是簡單地簡化貸款程序。實行個人住房貸款全過程管理,特別是貸後管理,建立完善的貸款擔保體系。建立住房抵押、質押、保險和擔保機制,利用市場機制分散和轉移貸款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