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備需要提前3天提備。
如確需返鄉,請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社區)報告,並詳細告知返鄉時間、交通、健康狀況、14天內居住史、職業等信息。到家後,需向第壹時間居住的村(社區)報告,在48小時內主動出示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登記歸國人員信息,全力配合落實相應的健康管理措施。到達後應立即進行壹-次核酸檢測,並在監測結果公布前在家進行健康觀察。如發現異常,應及時報告。
返鄉報備的流程,具體如下;
1、在回家之前詳細了解當地的政策。境外人員、境外人員和高危行業應當提前3天向目的鄉(村)或者單位報告,並在到達後如實向鄉(村)、單位報告個人行程;
2、如果您在最近14天內曾在該省管轄的中、高危地區和城市居住;或者與各地公布的案例的活動軌跡交叉;或接到防疫指揮部或各級疾控中心的電話,告知您與本案有接觸或密切接觸,或存在時空交叉;或者妳的健康代碼是“紅色”或”黃色”返鄉後,請盡快主動向所在鄉(村) 、所屬單位或酒店報告,並根據需要配合實施隔離控制、核酸檢測、健康監測等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