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通知開庭壹般不會以短信或者電話通知。根據法律規定,法院會向當事人送達傳票告知開庭。如果案件以簡易程序進行審理的話,法院可能會以短信、電話、傳真的形式通知當事人。
法律客觀:《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壹百三十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