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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後為什麽要停屍三天?

先給大家說壹件真事。我壹個朋友發過誓再告訴我們的,絕對真實。她說十幾年前她村有個小女孩死了,才十五六歲的樣子,因為未成年,所以不會舉辦喪事,白發人送黑發人,村裏怕她父母傷心過度會出現不好的情況,她媽媽已經哭的昏厥過去了,所以沒怎麽停屍就把她盡早下葬了,陪葬品是她生前最喜歡的壹部手機。結果後來,她的媽媽突然看到自己手機上有幾個未接來電,打開壹看是自己女兒的號碼!先是驚喜,後是驚恐,再後來就是狂呼大叫著把村裏老少爺們們都喊來。大家拿著鐵鍬、鋤頭連忙奔向埋葬她女兒的地方,很快打開了棺材!那壹幕讓所有人都心痛不已,親人們撕心裂肺!只見小女孩躬著身子,嘴巴張著,右手攥著手機,手機沒電了!頭上撞了大包,指甲都磨爛了,手指血肉模糊,可惜身子僵硬,沒了呼吸!

所以停屍是有原因的:

人的死亡有時候是假死,或者說休克。所以會讓人產生誤判,死者家裏人只顧著悲傷又不清楚這些情況,加上壹些風俗習慣,就草草下葬,病人醒過來,叫天天不應,最後不得不徹底死亡。

1.停屍風俗的由來

古代人就更不用說,醫療條件那麽落後,春秋時代,虢國太子突然暴斃而亡,虢國君主悲痛欲絕,正準備讓他兒子入土為安,正巧神醫扁鵲周遊列國來到這裏,他聽人說太子很年輕……,根據經驗扁鵲判斷出太子很可能是突然昏倒不省人事的“屍厥”癥。救人要緊。他立刻進宮給太子把脈,並發現太子鼻息微弱,身體有余溫,他馬上給太子針灸,刺百會穴,又藥物輔助,太子竟然坐了起來,和常人無異,調養了幾天和以前壹樣生龍活虎。此後扁鵲告誡那裏的人們,人死之後切記不要馬上下葬!逐漸演變為後來的停屍後再下葬。

傳說古代有個趙秀才娶了咼氏,他老婆給他生了三個兒子,沒想到趙秀才卻英年早逝,留下他們孤兒寡母四人。咼氏嘔心瀝血把三個兒子撫養長大,壹天,她養的20多只雞裏的下蛋母雞丟了,她找了很長時間沒找到,急火攻心,載到了。三個兒子讓母親入土為安。結果老太太墳墓裏活了又悶死了,三個兒子良心難安,全部吊死在墳前的樹上。街坊四鄰壹傳十十傳百,大家都從這血淋淋的事上接受教訓,以後無論誰家死人都會放上幾天,甚者十幾天。所以這就逐漸演變成我們今天的停屍三天的喪葬習俗,有些人還給死者面部貼上黃紙。

2.貼黃紙的由來

春秋戰國時吳王捉住勾踐,準備做了他,結果壹個臣子建議放了他,吳王聽信了這臣子的話,而伍子胥堅決攔阻,吳王就給伍子胥判了“擾亂民心”的罪被處死了,他死前大喊:吳王壹定會被勾踐戰敗。

果然吳國被勾踐打敗,吳王壹敗塗地,他覺得自己愧對忠臣無顏再見死去的伍子胥,所以吳王就讓下人在自己死後用黃布將臉蒙住了,以示愧疚。老百姓傳播開來,認為所有人的生前都有過錯!需要死後蒙臉以示悔過。所以後來就演變黃紙貼於死者面部。

當然主要是為了更方便更直接地觀察死人是否蘇醒,所以在他(她)臉上貼上黃紙,紙很輕,如果有呼吸,紙張容易動。貼黃紙的另外原因,就是人的心理因素,壹是死者親人們感到活著的人突然離去,看到死者的臉會更傷心,二是防止活著的人見到死者的臉害怕,停屍時間長了會有屍斑,為了給死者尊重就用紙蓋住。

這也是壹個傳統,遠方親人心裏的舍不得,只有這最後的壹次見面機會,否則將成永別。

古代由於醫療條件有限,假想現象時有發生,為避免因假死而被活埋,古人規定“人死後要停屍三天”。這壹習俗便沿續至今,既是信仰、也是講究,更有科學依據。

首先 跟古人的信仰有關。 過去,人死之後要停屍七天的。古人認為人死以後七七四十九天才能“投胎轉世”,第七天是“回魂夜”,死者會在這壹天回家來看壹眼,頭七要準備葬禮,死者要看到家庭和睦才能安心的離去。這個不用說就有明顯的封建迷信思想,不能去相信。新中國成立後改為三天,至今仍保留著這壹習俗。

其次 有點科學道理。 這源於春秋時期名醫扁鵲,雲遊四方,遊歷各國。途經虢國救活了已下葬的假死的太子。扁鵲認為病人並沒有死,只是進入假死狀態。尤其是在古代醫療水平非常低下,假死壹般人壓根就分辨不出來,有些人餓暈或處於失血休克狀態被下葬。人們對死亡的定義是呼吸、心臟都已停止,後來發現停止呼吸、心跳的人過幾天又會活過來,現代醫學把這種現象叫假死。近代也有此類事情發生,停屍至少三天的習給還是保留著。

再者 是壹種講究。 人在之後都要通知家屬前來吊孝奔喪,又要挖墳、親友祭拜、宴請鄉鄰,得好幾天。也方便遙遠地方的親人趕回奔喪;畢竟死者為大,親人連續為亡者守靈三個晚上的習俗。同時也有足夠的時間留給親人去緬懷和悼念死者。

於是才有了“人死要停屍三天”,有親屬在死者身邊細心守護,也能防止假死;也能讓每壹位親屬都能見上死者最後壹面。

我們來聊聊古代的喪葬習俗。我們壹直覺得老輩人搞那麽復雜的喪葬儀式,是封建迷信。其實,不是。喪葬風俗中的每壹項,都是有合理的道理的。下面,我來壹條壹條的解釋下。

1,死後要盡快裝殮。這是為了避免老鼠等動物撕咬遺體。

2,要入殮停屍7天以上(現在為了節儉,改成3天)。這有三個原因:第壹,古代醫術不發達,偶爾會發生將休克的人當成死人的情況。所以,要停屍幾天,看看是否誤判。第二,給家屬留夠準備時間,籌備葬禮。第三,(這個有點迷信),之所以要停屍7天,是因為古人覺得頭七的晚上,是回魂夜。死者會回來看看家裏情況,好安心投胎。

3,安排親屬守靈。這樣做,壹是為了防止老鼠等動物撕咬遺體。二是,如果假死的人復活了,家屬好盡快搶救。

4,靈前掛長明燈,這是為了給守靈人醒神用的,別睡著了。

5,遺體臉上蓋紙。壹是,如果人是假死,會有微弱呼吸。這些呼吸產生的水份會把紙打濕。這就是為了驗證死者是否還有微弱呼吸。二是,死後臉會塌陷變形,甚是恐怖。

6,燒紙錢。按照迷信說法,是給死者燒錢。其實,最早可能是為了引火燒死者遺物用。

7,舉白幡,是為了表示親屬身份。這樣,送葬隊伍不會走散。

8,有時候還會讓孕婦、孩子回避。這是因為遺體有細菌,怕感染。

9,孝子摔瓦盆。這是起棺的訊號,代表這出殯的開始。而且,摔盆也在向大家展示家庭繼承關系。摔盆的人是死者最親的人,將會繼承逝者的生前大部分的財產。

10,舉行喪宴,主要為了感謝朋友的幫忙。

11,紅白事的時候,親朋好友都要”隨禮(上祭)“。這其實是為了給主家“籌錢”。因為,在古代大家都很窮。誰家辦壹件紅白事,要耗費不少錢財。這在古代,壹個普通家庭是無法承擔的。於是,大家酒約定好了,誰家遇到這種事,大家都要壹起湊份子錢。

(文|勇戰王聊 歷史 )

1.停屍三天是壹個風俗傳統,有的7天,在過去喪葬是有程序、有禮制的,後人需要祭奠去世的人,如果葬禮草草收場是對去世人的不尊重,老人去世,晚輩是要盡守孝道的,不然會被鄰裏親戚看不起,壹般三天辦理完喪事是適當的。 2.在過去因為醫術有限,很多事物都不能解釋,出現奇跡未嘗不可能,比如人可能會出現假死、休克等癥狀,停屍三天就是怕有奇跡發生,如果立即下葬,弄不好就可能將當事人活埋了,在 歷史 上是出現過的,說白了就是讓死者百分百確認已經死亡後再下葬。

3.停屍三天方便遠方的親人趕回來奔喪,有些親人可能遠在他鄉,緩三天下葬,可以讓親人趕回來見上最後壹面。

人死後停屍三天,這是壹種傳統的風俗,當然它也有現實的含義,由於古代醫學不怎麽發達,停屍三天也可以防止假死現象的含義。

中國傳統的喪葬文化,包含很多復雜的過程,隨著現代 社會 的發展,尤其是過去不能被解釋的壹些神秘現象,古人都歸為神鬼的力量,如今都找到了科學的解釋,所以很多傳統文化當中的封建迷信已經被去掉了,如今的喪葬文化已經很簡單了,不過過去是很復雜的。

傳統的喪葬過程:

初死——招魂

人死之後,家裏的親人首先要在屋頂或者是屋外的鋪地上面,或者朝著祖先發源地方飛舞使者的外衣,這是代表在招魂,呼喚他趕快回來,也有的地方是把屋頂捅壹個洞,方便死者的靈魂從洞裏面回來。

有錢人家還專門設階招魂。招魂結束之後,把絲巾之類的放在石子的口鼻處,如果沒有動靜,然而摸死者的胸口也沒有脈搏,就是真正的死亡了,那麽就可以正式的開始辦喪事了。

在過去人死之後還要在臉上蓋壹張紙,叫做覆面紙,因為人死之後可能面相不太好看,再加上有些人比較懼怕,這個壹方面是斷絕死者和生者的通道,另外也避免生者被嚇到,如果跟死者感情比較好的,會揭開這張覆面紙,甚至有的人還會親吻額頭,表示對死者的親近。

入殮

在古代人的概念當中,人死之後並不是真的死了,而是壹種永生,或者說是到另外壹個世界去生活(陰間或天上),所以壹般要給死人洗澡洗頭,理發換衣服,刮胡子,剪掉指甲等等,如果死的是男人,就男人去操作,如果死掉是女人就女人去操作,當然現在有些是兒女或者是自己的伴侶去做這些事情。等到給死者打掃清潔衛生換好衣服就可以放入棺材了,這個稱作入殮。

在《禮記.問喪》中說道:三日而後殮者,以俟其生也,三日而不生,亦不生矣,孝之心亦益已衰矣。家室之計,衣服之具,亦已成矣。親戚之遠者亦可以至矣。是故聖人為之斷決,以三日為之禮制也”由此我們也可以看出,輕食三日是為了防止死者假死,另外其實也可以看做兒女們對長輩的懷念,盼望他能活過來,等了三天真的沒有活過來,心裏面已經明白老人是真的死了。

入殮時,衣服都是特制的,比如有壽衣壽帽等等,另外還有壹種禮儀叫做“飯含”,飯,是在使者的口中放入米,貝,含,也叫琀,是在死人的口中放入珠玉,這就叫飯含,或者銜口,我記得有壹部關於慈禧的電影,盜墓者在她的口裏面拿出壹顆珍珠,大概就是這個作用。

殯:《說文》裏說,殯,死在棺,將遷葬柩,賓遇之。死的人已經是另外壹個世界的人了,所以要與禮賓的禮來待他。

在傳統禮儀當中,首先親人要換上喪服,親戚朋友根據和死者的關系遠近,分別穿戴不同的喪服,有“三日成服”的說法,《新唐書.禮樂》上說:三日成服,內外皆哭…,從臏開始,家裏面就可以給死者選墳地了。

殯期間,還會舉行壹些 娛樂 活動,比如請人來唱戲吹拉彈唱,或者請和尚道士來做道場,場面越大越有面子。還要設置靈堂,供親戚朋友鄰裏左右前來吊唁。

另外的壹些喪葬習俗:

奔喪,壹般是在外地的親人,趕回家來處理喪事。 這是壹種孝道的行為,從古代到至今,這種習俗壹直沿襲下來,當然有的時候血緣關系不是特別好的,有些遠房的親人,在現代 社會 生活中並不會回家奔喪,畢竟距離太遠,關系也不是太好,再加上有些工作單位請假也不好請,但是只要直系親人,壹般都會回家奔喪的。

吊喪,也就是平時說的吊唁 ,壹般是指的死者的親戚朋友鄰居等等,等到這個人死了之後,家中的親人會通知所有的親戚朋友鄰裏左右,自己的某壹個親人死了,和這個死者有交情的機會,過來吊唁壹番,表示哀悼。

從上面對我們國家傳統喪葬文化的壹些介紹,我們也可以看出,停屍三日,壹方面是防止假死,另外壹方面也是家中的至親,可以有時間從遠方回來奔喪,在使者入棺之前,可以見上使者最後壹次“面”,也就是死者的遺容。

從古至今,不管對於誰來說,生老病死都是無法避免得了的,死者為大,作為死去的親人,是要開始著手處理身後事的。不管是在古代,還是現在的農村,對於死去的人,普遍存在停屍家中三日的現象,這成為了我國的喪葬傳統。

那麽,為什麽不將死者立即埋掉,而出現停屍三日於家中這樣的情況呢?難道有什麽科學依據嗎?其實,古時候流傳下來的很多風俗習慣很多並非是出於封建迷信,而是對生活的總結得出的經驗教訓,停屍三日於家中,就是古人處理逝去親人的經驗和做事方法。

壹、停屍三日,是為了防止假死

在古代,由於人類對於自然的認知很不全面,醫學並不發達,在廣大鄉村治病往往只能依靠自身的經驗判斷或者是找土郎中診斷,對病人的診斷有時候偏差很大,當人處於休克狀態而暫時失去生命體征時,這就是假死,這樣很容易被郎中或者親人認為已經死亡,假死的人往往被埋葬而窒息而死。

作者曾經收看過電視臺的壹個欄目:考古專家挖掘壹個古墓,令人感到十分驚悚的是,發現女墓主人身體連著胎盤,棺材四壁有很多清晰的指甲劃痕。考古專家通過合理分析,認為女墓主人生前臨產,由於難產而假死過去,女墓主人的親屬認為該女子已經死亡,遂將該女子埋葬,但可悲的是,女子在墳墓中蘇醒了過來,發現自己躺在棺材裏,在驚恐和哀嚎之中猛抓棺材四壁,也由於女子的使勁,體內的胎盤滑出體內,墳墓外面的親人已經無法聽到女子的哀嚎慘叫聲,最終,女子絕望的憋死在了狹小的棺材內。

人們通過以往的經驗教訓,死者親屬壹般會將死者放置在家中停屍三日,就是為了避免死者為假死而被烏龍埋葬窒息而亡的事情發生,同時,死者親屬也寄希望於死者能夠在停屍的三日內能夠奇跡復活。

二、停屍三日,是為了有足夠時間讓親屬能夠瞻仰遺容

在古時普通老百姓的眼裏,人生就只有兩件重要的事情,那就是生的時候和死去的時候。人們對親屬的逝去是非常重視的,都希望能夠送他最後壹程。在古代,宗族觀念很強,族人散居在各地,死者親屬派人去給親屬和朋友壹個個的報喪,死者親友接到報喪後,去到死者家裏瞻仰遺容,是需要壹定時間的,將死者停屍三日於家中而未安葬,是保障了親友到來的時間。

三、停屍三日,是為了有足夠時間籌辦喪禮

在古代中國傳統裏,認為死者為大,不管富貴與否,死者家屬不會將死者立即埋葬,而是要為死者置辦壹場喪禮,這即是給予死者的尊嚴,也是對其他親朋的禮節。棺材的制作,孝服的訂制,墓地的選擇和挖掘,死者親友的通報,以及喪飯的準備,都是需要很多時間和精力去籌辦,停屍三日,正好保障了籌辦喪禮的時間。

此篇文章,僅是對我國古時喪葬的風俗傳統進行闡述,未有不敬,如有冒犯,望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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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過世以後有很多事要做的,後事不是壹時半會能處理完,所以壹般會停喪3-15天,也有更長的。

以我們老家為例,壹般是7-15天,三天道場來不及,也有20天左右的。

過世當天,打紙,寫牌位,寫挽聯,逝者入棺,孝堂布置等,如果不是特殊的日子,那麽當天晚上道士就要開路,然後繞棺。

繞棺有三堂和五堂,三堂就是三天,五堂就是五天,選好安葬的日子,那麽道士先要起壇,第二天開壇,第三天安葬,下來壹般都是7-15天。

聽老人說,之所以停喪幾天,還有壹個原因,防止假死,在壹個,在以前交通不發達,親人過世以後如果自己在外面,趕回家的話需要很久,才能趕到家見逝者最後壹面,綜合下來就是要停那麽些天了。

我認為壹方面是害怕死去的人是假死停屍三天觀察壹下,同時也是希望如果人是假死,人能夠活過來。另外壹方面也是是給死去的人的親朋好久壹個最後的時間,親朋好友能夠多看幾眼。

其實這也是我們祖先流傳下來的壹個信仰,大家都知道古代屬於壹個封建 社會 , 那時候的人們相信人死後需要“投胎轉世”,並且他們的靈魂也是對家人和親人戀戀不舍,最會在七天以後,他們才會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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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古人壹個小心謹慎的舉動。

因為古人沒有很多現代醫學的常識,並不能判斷壹個人是不是真的死了。

因此發明了停屍三天這個辦法。

畢竟古人很難分辨,什麽是休克,什麽是暫時昏厥,什麽是真的死亡。

如果人還在昏厥中,就草草埋了,那不是釀成大錯了嗎。

在古代經常有詐屍的傳說。

就是說,壹個人已經要被下葬了,但是突然又活過來了,古人不明白這是什麽情況,就覺得是屍體復蘇了,所以有詐屍這個說法,其實就是還沒有真正的咽氣,就被當成死了,結果就是被活埋了。

這樣的傳說,在神醫孫思邈等人的傳說中,都有流傳。應當不是空穴來風。

停屍三天這個習俗,就是防止這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