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資料:
民事訴訟中的缺席判決,即法院在壹方當事人缺席時所為的判決。通常情況下,當事人為了避免遭受不利於自己的訴訟後果,都會於言詞辯論之日到庭並進行辯論。但由於民事訴訟具有私法的性質,當事人對自己的權利具有處分權,而且,實踐中經常存在壹些阻礙當事人到庭的因素,所以當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形實屬難免。在壹方當事人不能到庭的情況下,應對有關的爭議法律關系作出怎樣的處理!為解決這些問題,在西方國家,形成了缺席判決主義與單方辯論主義兩種代表性的缺席判決制度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