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人可以辦最多五個手機號碼。
自2015年1月1日起,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今天宣布對於2013年9月1日前入網的未實名老用戶,基礎電信企業要在為其辦理新業務、更換電話卡時依法要求其進行補登記,同壹用戶不得超過五個電話號碼。
要對以同壹身份證件在壹個省份內登記了5張以上移動電話卡等用戶為重點,通過核驗登記信息、回訪等措施,驗證用戶身份信息的準確性。對登記信息虛假、缺失、不準、不全並且在電信企業通知的期限內未補正信息的用戶,依據法律法規和服務協議限制向其提供有關通信服務。
擴展資料:
專項行動要求自2015年2月1日起,電信企業各類營銷渠道在為用戶辦理電話入網手續時,應利用專用移動應用程序(APP)、與“全國公民身份證號碼查詢服務中心”聯網比對等有效技術措施,核驗用戶身份信息,實現系統自動錄入用戶身份信息,停止人工錄入方式。
2015年9月1日起,電信企業各類實體營銷渠道要全面配備二代身份證識別設備,在為用戶辦理入網手續時,必須通過使用二代身份證識別設備核驗用戶本人的居民身份證件,並通過系統自動錄入用戶身份信息。
電話“黑卡”,是指未進行實名登記並被不法分子利用進行傳播淫穢色情信息、實施通訊信息詐騙、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移動電話卡(含無線上網卡)。
人民網-人辦理5張以上手機卡將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