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邵誌清建議,應適當限制短信驗證碼的部分功能。比如,修改銀行卡關聯手機號、修改銀行卡交易密碼、銀行卡解除掛失時,必須由持卡人持身份證至銀行櫃臺辦理;手機卡解除掛失時,必須由卡主持身份證至電信營業廳辦理。
他還建議在短信驗證碼基礎上,可疊加更多身份核驗手段。如果忘記或不知道支付平臺的登錄密碼時,不能僅憑短信驗證碼登錄,而是應該疊加“人臉識別”或“私密問題驗證”等技術,確保登錄操作者是卡主本人。
對於社保卡和公積金賬戶的登錄,也應該設置同樣的規則。針對大額消費、轉賬和網貸,應該加強監控。邵誌清建議,系統可對卡主的消費、轉賬和網貸行為分別設定壹般的限額警戒線,修改額度或額度超過警戒線的消費、轉賬和網貸行為,需要在“密碼+短信驗證碼”基礎上,疊加“人臉識別”或“私密問題驗證”技術。
擴展資料:
移動支付的法律風險
新興的支付形式存在不同種類的技術風險和法律風險,任何壹項法律的制定都是漫長而嚴謹的過程,但政策的制定必須適時順應時代的發展要求。目前,我國移動支付的相關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但步伐略顯落後,許多新事物只有出現了才能在應用中發現問題,並加以立法規範。
移動支付同樣如此。由於其產業鏈比較長,涉及行業較多,而每個行業相關的標準規範側重點各不相同,甚至會出現重復和沖突的地方。
標準規範上的不統壹容易導致移動產業鏈上的各成員采用不同的行業標準,存在支付漏洞及隱患,進而滋生移動支付風險。因此,是否采取與風險水平相適應的管控措施也應加以考量。
中國網資訊-全國人大代表邵誌清:移動支付避免過度依賴短信驗證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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