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名人名言大全網 - 短信平臺 - 今天蘇州派出所打電話說我資料外泄了,我都沒有去過蘇州還說我在蘇州

今天蘇州派出所打電話說我資料外泄了,我都沒有去過蘇州還說我在蘇州

本人於2020年5月24日與人交易過程中發生糾紛(對方理虧),後被對方騷擾、辱罵、威脅、恐嚇,並被短信轟炸。本人早在25日便打110報警,委派至蘇州市吳中區郭巷派出所受理,但在郭巷派出所相關民警處理過程中存在嚴重問題。

1. 在沒有確切證據的情況下,聽信對方壹面之詞,先入為主,妄下結論,濫用權力,實施恐嚇,給我身心和名譽造成傷害。28日下午三點左右有民警打電話給我,劈頭蓋臉的質問我是否使用翻墻軟件騷擾壹個姓曹的人,不由我分辨,稱有充分證據證明我已經觸犯xxx法律,第二天要強制傳喚我配合調查,態度十分兇惡。最後事實證明對方提供的證據不過是運營商打印的通話詳單,並不能證明是我打的,警方亦無“傳喚”的權力。29日又有民警打電話給我,稱“對方的證據很硬氣”,“所有的證據都指向妳”,“妳所能提供的短信轟炸記錄是妳的自編自導自演”,“妳心知肚明”,“妳不要再壹意孤行,否則xxxxx”,最後事實證明不過是虛張聲勢和沒由頭的亂潑臟水。

2. 對待類似情況的不同報案人,區別對待,雙重標準,存在明顯、公然的偏袒和包庇。在我兩次報警,兩次反映情況後得到的答復均是“對方沒有違法事實,所以我們不能處理”,“我們不能聽信妳壹面之詞就貿然跟對方核實情況”,“妳也不能證明短信是對方發的”,“對方說的只是氣話”。而在對方28日報案後,當天立馬打電話給我“定罪”,強制“傳喚”我;對方提供的通話詳單是“硬氣的證據”,而我向其展示過的短信轟炸記錄則是“所謂的證據”,是我的“自編自導自演”;不能確定我收到的短信是對方發的,卻壹口咬定對方接到的電話是我打的。對於雙方的語氣態度上更是存在天差地別,存在明顯的偏聽偏信,有失公平公正。對方自稱“政府系統內部”人員,享有特權,並很有可能就是公檢法系統人員,所以我有理由懷疑這其中存在有意的偏袒和包庇行為,只需調查壹下對方身份便不言自明。

3.對於本人報案反映的情況消極怠慢,不了了之。本人25日即已報警並向上門輔警如實反映情況,對方已對我人身安全構成威脅,但除了27日有人打電話詢問對方有沒有繼續騷擾外,無壹人聯系我告知處理進度和後續情況。從28日民警打電話給我的錄音來看,我有充分理由相信,在此之前他並不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不了解我反映過的情況,甚至很可能根本不知道我報過警。也很可能直到28日打電話質問我過後才聯系對方核實我被騷擾的情況。在這個意義上,我反倒要感謝對方向郭巷派出所報案,才讓我反映的情況順便稍微得到了處理。

4.評判依據簡單草率、思路奇怪、極其不專業。除了沒有確切證據的情況下壹口咬定我騷擾對方並自編自導外,其中壹個年長民警竟然說“妳學歷高,妳很會辯,所以妳不可信”,“妳看,對方關機了,肯定是妳騷擾的”,“妳性格有問題,所以才跟別人發生糾紛”。不講事實不講道理,不尊重程序正義,只憑主觀成見和感覺,讓我不敢相信這些話出自壹個2020年的人民警察之口,恍若依然生活在清朝。建議郭巷派出所的民警可以去擺攤算命,除了算性格,還可以算算生辰八字。

5.信息不公開不透明,極度敏感,習慣性推脫責任,糊弄報案人。對於28日對方到底是配合調查還是主動上門報案,我的報案壹開始由何人受理,何時第壹次就我被騷擾的情況聯絡對方等關鍵問題粗暴的拒絕回答,或者回答不壹致,非常可疑。在我向民警咨詢我如何可以搜集更多有利證據時,竟然稱“我不知道,妳比我懂”?對於說法不壹致的回應竟然是“妳理解能力有問題”?對於案件的詢問其回應是”妳不用管”,“我們警察做事不用告訴妳”?並屢次掛斷或故意不接電話。

本人光明磊落,是非分明,歡迎對方立案調查,同時也保留證據和依法追究的權利,但拒絕壹切形式的汙蔑、誹謗和恐嚇,成年人應當為自己的言行負責,人民警察說話做事更應當全面客觀嚴謹,公平公開公正。從這次經歷來看,本人今後會盡量避免與垃圾人打交道,並盡量避免麻煩吳中區郭巷派出所,除了浪費大量時間精力感情外並無實質性幫助,還要反過來被潑壹身臟水?。

套用妳們的話,事實如何,妳們做的怎麽樣,妳們“心知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