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短信通知後立即開車離開,違規停車不會被罰款。 壹般來說,如果您在5到10分鐘內開車離開,您將不會收到罰款。具體發車時間與每個地方的處罰標準有關。
在正常情況下,如果駕駛人並沒有離開現場,交警將會給駕駛人口頭警告,只要駕駛人立刻離開即可。但如果駕駛人拒絕離開的話就會被罰款200元,如果駕駛人不在現場,車輛沒有妨礙其他車輛通行罰款比較低,壹般是50元即可,但如果停放的地方已經阻礙了其他車輛的正常通行,將會被罰款200元,可能還會被拖走汽車。
除了交警、輔警、城管等部門開出的罰單外,違規停車也可能被電子警察系統抓獲。 主要抓拍是遠攝和近攝,記錄違章車輛的車牌號。有了這兩張照片後,電子警察就會對返程車輛進行監控。5到10分鐘後,車輛仍然沒有離開,將拍攝第三張照片並將短信發送給車輛方或車主,還有壹些是通過人工識別的。車輛拋錨或短時間停車下客等特殊原因,不視為違章停車。對於壹些城市,為了更好的治理城市道路的違章停車問題,都會對違停車輛進行相關的處罰,但是為了更加人性化,會給每個車主每個月壹次機會,就是收到違停短信提醒,只要在收到短信,10分鐘之內將汽車開走,就不會被罰款和處罰。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
第二十條 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為信息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後當日,違法行為發生地和機動車登記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向社會提供查詢。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違法行為信息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後五日內,按照機動車備案信息中的聯系方式,通過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手機短信或者郵寄等方式將違法時間、地點、事實通知違法行為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並告知其在三十日內接受處理。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違法行為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處理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辦理機動車或者駕駛證業務時,書面確認違法行為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的聯系方式和法律文書送達方式,並告知其可以通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互聯網站、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等方式備案或者變更聯系方式、法律文書送達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