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派出所是否立案,需要視該侮辱行為的情節而定(可能被行政拘留或涉嫌侮辱、誹謗罪等)。
如果僅是短信侮辱,沒有構成後果的,不會構成“犯罪”。但可向派出所報案,由派出所對其進行拘留或罰款的行政處罰。同時,也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賠禮道歉,情節嚴重的也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壹般是以手機短信為證據。但法律上沒有手機短信是否可以作為證據的規定,不過,若是向派出所報案了,派出所的調查筆錄是可以作為證據的,並且證明力高。
《中華人***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壹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