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承租經營性國有資產的個體工商戶和企業免收3個月房租,自我省啟動壹級響應之日起執行。
2.對租用非國有經營性資產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由區工商聯牽頭,各行業協會發起倡議,倡導業主為租戶減免1—3個月的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確定,減免部分計入業主個稅抵扣。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和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為業主的,要發揮模範帶頭作用。
3.鼓勵私營企業經營的專業市場或園區廠房帶頭執行減租政策,對於執行好的在發展政策上予以優先支持。
4.對承租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租金減免,由承租人向業主單位提出申請,業主單位按本通知要求審核執行後將減租情況報區國資辦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