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應該發的錢,可以理直氣壯地向老板要;如果不是應該發的錢,向老板借錢,就要有合理的解釋和必要的擔保。
應該發的錢,就不必要難為情,可以壹次次去向老板要。工地上往往是先發生活費,然後年底壹起結清,這樣的情況,碰到沒錢了,是應該向老板要的,當然,自己本身也不能亂用錢。畢竟賺錢也不容易,更應該把錢用到應該化的地方。
如果不是應該發的錢,是向老板借的錢,老板也要控制借出去的錢的風險的,而且老板對於不是特別有用的員工,確實也不願意借錢,畢竟老板下面有很多員工,每個人都向他借錢,對他的企業發展是會構成影響的,這時就要有充足的理由,把難處說給老板聽,用誠心感動老板,另外也需要有其他員工提供擔保,讓老板對借出去的錢放心。
只要是壹個平時不亂化錢的員工,老板比較認可的員工,且借錢又有擔保,碰到困難,老板肯定是會借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