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獻血法規定,提倡健康公民無償獻血。同時在獻血後,血站會對獻出的血液做各種全面的檢查,如果有不合格的情況就會電話通知獻血者。常見的血液不合格的情況有:壹、獻血者的轉氨酶濃度升高,無論是谷丙轉氨酶還是谷草轉氨酶,只要轉氨酶濃度升高壹般就是不合格的血液。二、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陽性,如果乙肝表面抗原陽性,這種情況血液也是不合格的,還有丙肝抗體陽性的人、艾滋病抗體陽性以及梅毒抗體陽性,這些人獻出的血液都是不合格的,因為這些疾病都可以通過血液而傳播。如果給別人輸入了這些血液,就有可能造成這些疾病的傳播,所以獻血血液不合格就是常見的上面幾種原因。
獻血者的血液是否合格需要經過壹系列檢查,包括查血常規、肝功能及感染八項。血常規主要看白細胞、血紅蛋白及血小板是否正常,若其中壹項指標不合格則不能獻血。肝功能主要看轉氨酶及膽紅素,若有升高則提示近期有肝損害,也不合適獻血。感染八項主要是檢測獻血者是否患有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這四種傳染病,如果有傳染病則是獻血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