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壹:銀行起訴的話,並不是銀行或第三方由電話,短信,郵箱通知妳; 第二:會收到法院傳票,傳票是由妳當地的法院工作人員給妳,必須本人當面拿到; 第三:正經的律師行是不會去追債的,不會告知妳他是某某事務所的,銀行委托他們追回欠款什麽的,如果銀行真的委托律所,那會直接去法院起訴的,不會要妳在幾天內還錢,不然就怎麽樣怎麽樣的。 第三:真起訴妳了,就直接去,只要妳名下沒有任何財產,包括房產,車,這樣就不會強制拍賣還錢,告知法院妳現在沒有錢壹次還清,想分期還款,但銀行和第三方不肯協商,所以妳沒有辦法,基本法院都會判決妳分期還錢,因為民事糾紛,都是調解;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 委托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必須記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
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權委托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