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各省市公安機關的反詐騙中心舉報,反詐騙中心具有涉案電話號碼關停、涉案銀行賬號的緊急止付和關停等功能。
2、舉報中心網址:,也可以下載12321舉報助手app進行舉報。
3、轉發您收到的欺詐短信到12321舉報平臺,或直接撥打12321舉報。
2016年12月20日,最高法等三部門發布《關於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再度明確,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實施詐騙,詐騙公私財物價值3000元以上的可判刑,詐騙公私財物價值50萬元以上的,最高可判無期徒刑。電信詐騙的當事人想要去舉報的話,可以通過具體的方式來進行舉報,如果妳需要進行舉報的話可以委托給專業的律師來處理。發現詐騙事實或者詐騙嫌疑人的,舉報人應當及時撥打110或者到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追究行為人法律責任。我們在這裏也提醒廣大觀眾,要註意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和防範能力,並積極舉報違法犯罪線索,攜手***建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九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