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繳費部分不再劃入個人賬戶。細則明確,改革個人賬戶計入辦法,全省職工醫保在職職工個人賬戶由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計入標準原則上控制在本人參保繳費基數的2%;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原則上由統籌基金按定額劃入,劃入額度逐步調整到統籌地區根據本辦法實施改革當年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
1、起付標準:職工醫保普通門診費用起付標準為800元。
2、報銷比例:壹級定點醫療機構(含未定級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支付比例60%,二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比例55%,三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比例50%。
3、傾斜政策:退休職工報銷比例按醫院級別分別高於在職職工5個百分點。
4、年度報銷限額:職工壹個自然年度內普通門診費用的統籌基金支付限額為2000元。支付限額不結轉、不累加到次年度。
5、待遇算法:普通門診費用支付額度=(政策範圍內普通門診費用-個人先付部分-起付標準)×相應級別醫療機構支付比例。
6、不予報銷的情況:在職職工停止繳納或未按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期間發生的門診費用;職工住院期間發生的門診費用;已納入職工醫保住院、門診慢特病等支付範圍的門診費用;按職工醫保住院、門診慢特病保障等政策支付後剩余個人自付部分的門診費用;其他不符合職工醫保政策規定的醫療費用。職工醫保門診***濟保障待遇僅限職工本人使用,家庭成員之間不***用。
法律依據: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安徽省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濟保障機制實施辦法》《安徽省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的通知》
第壹條 為進壹步健全互助***濟、責任***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制度,更好地解決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門診保障問題,切實減輕醫療費用負擔,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濟保障機制實施辦法的通知》(皖政辦秘〔2021〕112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安徽省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包括省直職工醫保參保人員,以下簡稱職工),在普通門診就診過程中發生的醫療費用管理。
第三條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負責職工醫保門診保障的政策制定、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負責基金籌集、管理和待遇審核、給付等工作。財政部門依照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做好基金的財政專戶管理、財務監督等相關工作。
第四條 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醫保的在職職工,以及以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結合模式參加職工醫保的在職靈活就業人員,個人賬戶由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計入標準為本人參保繳費基數的2%。以單建統籌基金模式參加職工醫保的人員,不設立個人賬戶。
單位繳納的職工醫保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以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結合模式參加職工醫保的在職靈活就業人員,個人繳費除計入個人賬戶外,其余全部計入統籌基金;以單建統籌模式參加職工醫保的人員,個人繳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
第五條 以統籌基金與個人賬戶結合模式參加職工醫保的退休職工,個人賬戶由統籌基金按定額劃入。2022年7月1日起按每月70元計入個人賬戶,今後按照國家規定調整。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個人賬戶停止劃入:
(壹)在職職工停止繳納或未按規定繳納職工醫保費的;
(二)職工(含在職、退休)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