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求職陷阱
常見的求職陷阱,我們漫長的人生經歷中,最青春的時間都在為以後的工作做著長久的準備,走上崗位的第壹步不容易,因為在那之前我們會面臨各種陷阱,下面分享常見的求職陷阱。
常見的求職陷阱1(壹)、虛假廣告陷阱
壹些用人單位在招聘會上為了招到條件較好的畢業生,會誇大或隱瞞自己的某些情況。比如:在發布招聘信息時,往往故意擴大用人單位規模和崗位數量,進行虛假宣傳;或者把招聘職位寫得冠冕堂皇,不是“經理”就是“總監”,但實際上卻只是“辦事員”、“業務員”,根本沒有廣告上寫的那麽誘人。
(二)、色情陷阱
壹些用人單位利用招聘、面試等侵犯學生。有壹些招聘廣告上稱招聘男女公關人員,月薪上千或上萬,令壹些涉世不深的畢業生調入陷阱。所謂“男女公關”實則是從事性服務;所謂“高薪”實則是從事性服務時客人所給的小費。面對這樣的問題或遇到這樣的情況,學生壹定要提高警惕,不可隨便跳入這種陷阱。
(三)、傳銷陷阱
所謂傳銷,本是指生產企業不通過店鋪銷售,而由傳銷員將本企業產品直接銷售給消費者的經營方式。
該經營方式受到國家的嚴令禁止。現在的傳銷者首選對象常常是急於掙錢的打工者特別是剛剛畢業的學生,他們通過各種渠道得到欲騙對象的電話後,便打著同鄉、同學、親戚等幌子,以幫忙找工作為由,以高薪為誘餌,因人而異,投其所好,騙求職者去進行非法傳銷活動。求職者壹旦進入陷阱,便限制人身自由,被迫從事傳銷,要麽交3000-4000元入門費,要麽花3000-4000元購買傳銷產品作為入門條件。傳銷組織者還采取扣留身份證、控制通訊工具、監視等手段不讓受騙者離開,強迫他們聯系親友前來,或者寄錢寄物從中牟利。
(四)、協議陷阱
就業協議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在畢業生就業擇業過程中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協議。就業協議壹經簽訂,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按照有關規定,就業協議不能代替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這樣就可能在畢業生和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糾紛。常見的畢業生簽就業協議過程中遇到的陷阱又分為以下幾種:
1、 用人單位不與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
2、用人單位不跟應聘者簽訂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不將承諾寫入合同
4、 用人單位與畢業生簽訂“霸王合同”
(五)、試用期陷阱
試用期,就是勞動關系的試驗階段,但決非是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單方“試用”。我們這裏所說的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為了相互了解而選擇、約定的考察期。
壹般來說,單位用人有試用期是正常的,試用期的薪水壹般都不高,等到轉正之後,薪水會有較大幅度提高。很多公司為了使用廉價勞動力,抓住畢業生急於找工作的心理,堂而皇之地打出試用期的牌子,看起來非常規範,待試用期壹過,以種種理由告訴求職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就將其解聘了。這樣的公司不斷地炒人,畢業生永遠不會成為正式員工。
(六)收費陷阱
當前,在就業市場中,壹些用人單位利用畢業生求職心切,設立各種名目向畢業生收取各種不合理費用,如風險抵押金、違約金、培訓費等。壹些單位可能規模不大,薪水不高,但是開出了壹些誘人的條件。比如說,在某大中城市工作,或者能解決這些大中城市的戶口問題。希望留在大中城市工作的學生很容易被這樣的條件迷惑。雙方談得差不多了,單位又表示,為了增加雙方的信任,學生在工作之前必須交押金。等學生交完押金,工作壹段時間後,單位的有關人員就表示,聘用之初說定的工作崗位要有些調整,可能把妳派到偏僻地區或冷僻部門,而這些地方是學生肯定不願意去的:單位算準了學生不願意去,就說學生不服從單位安排,也是主動毀約放棄這個崗位,這樣,學生交的押金自然收不回來。
(七)薪酬陷阱
所謂薪酬陷阱,是指用人單位在招聘時以優厚的待遇吸引前來求職的畢業生,等到其正式上班時,招聘時的'承諾則以種種理由不予兌現;或是針對薪酬中的壹些不確定收入,進行虛假或模糊的承諾,最終不能兌現;或者“縮水兌現”。
(八)智力陷阱
有些單位按程序假裝對應聘畢業生進行面試,再進行筆試。在面試、筆試時,把本單位遇到的問題以考察的形式要求前來應聘者作答或設計,待畢業生利用專業優勢完成其承擔的項目後,再找出各種理由推辭,結果無壹人被錄用,用人單位卻將應聘者的勞動果實據為己有,使畢業生陷入智力陷阱。
常見的求職陷阱21、騙取個人信息進行詐騙
有些不法分子以招聘為名收集簡歷騙取個人信息進行違法行為,因而求職者在填寫簡歷時不要隨便泄露家庭電話等,也要早做預防跟家裏人交流過有利用家庭電話的`詐騙行為。
2、上崗前的非法體檢
上崗前的體檢是常規的程序,即使是公司所指定的體檢醫院也必須是正規醫院,如果是私人診所、非正規醫院就可能存在較大的風險,在體檢完之後向求職者收取超額的體檢費。
3、偏遠、非常規的面試地點
求職者須當心面試的地點,有壹種陷阱就是誘騙求職者到偏遠的地方“面試”,實施搶奪財物、威脅人身安全等犯罪行為。正規的公司面試地點應該是單位辦公室之類的。
4、強迫加入非法組織
有些犯罪集團假借招聘之名誘騙求職者,強迫其加入非法組織,如 、非法兼職等,侵犯其人身自由權,
5、賺取廉價勞動力
壹些用人單位看準了求職者的求職心切,以試用期為名賺取廉價勞動力,在試用期滿後立即解雇員工。有關人士提醒,諸如“本廣告的長期有效,長年招聘,且報名不受限制”的招聘廣告,求職者壹定要小心。
6、剽竊求職者作品
有些用人單位看似正兒八經地進行筆試面試等以考試之名要求職者完成壹份作品,無償侵占設計程序、廣告文案等他人的勞動成果。這就是所謂的智力陷阱,求職者需倍加小心。
7、合同圈套
簽合同時,要看企業是否有工商部門的登記和企業註冊,還有勞動合同是否正確合法,內容是否完備,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而且還必須是書面合同。
8、誘騙到外地上班
在面試應聘等前的過程中,要留意確認上班的地點。壹旦發現用人單位有欺瞞上班地點時應該立即拒絕。對於標榜高薪高待遇的公司,求職者千萬要保持清醒和警惕,不可輕信許諾。壹是不去,二是到勞動保障部門咨詢,並辦理相關的手續,以免上當受騙甚至是被販賣。
常見的求職陷阱31、中介騙局
這類中介往往是 壹間小屋、兩部電話、三個人 ,當求職者交納數目不菲的中介費後,他們就會列出壹堆要麽不要人、要麽不招大學生的單位名單,甚至有的單位根本不存在。當求職者回過頭要求退錢時,他們便會露出我是流氓我怕誰的嘴臉 求職者想從他們口袋裏拿回錢,難!
2、招聘會騙局
此類招聘會不是參加的單位數量嚴重縮水,就是招聘單位出工不出力 ,甚至有的單位收了簡歷之後便從此消失。國家規定,只有高校主管部門才能組織或批準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畢業生專業專場。因此畢業生在參加招聘會時,壹看組織者,二看票價。通常來說,面向畢業生的就業專場要麽免費,要麽票價很低。
3、電話騙局
壹般而言,畢業生在收到用人單位的回應後,會主動進行聯系。有些人正是利用畢業生的這壹心理,假借聯系工作傳呼或發送短信給畢業生,讓畢業生給壹些收費很高的信息臺回電話,以騙取高額電話費。這些電話壹般以 268/168 等為開頭,畢業生小心提防即可
4、合同騙局
磨刀不誤砍柴工 ,畢業生在簽訂合同時壹定要仔細閱讀各項條款,必要時咨詢學校和老師的意見。
5、試用騙局
畢業生上崗後壹般都會有三個月到六個月的試用期。有些單位利用這壹條款,要麽在這壹期間少付工資,要麽到期後蓄意辭退。
6、承諾騙局
有些單位為了招聘到優秀人才,有時會口頭許諾壹些工資、住房等方面的優厚待遇。當畢業生到崗後發現這些待遇根本不能兌現而找單位領導理論時,得到的答復往往是 誰承諾妳找誰去,公司沒有這樣的規定 !因此畢業生壹定要註意:口說無憑,合同為據,關鍵還是簽好合同。
7、職位騙局
有些單位在招聘時按照職位招聘,但畢業生報到後卻安排到其它崗位,致使畢業生學非所用;有時甚至安排幹壹些勞動強度極大的體力活。對此,畢業生在簽訂合同時應該有點 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 的勇氣,不讓別有用心的壞人鉆了空子
8、地點騙局
很多大企業在全國許多地方有分部,而參加招聘會的往往是總部的人力資源部門。因此,畢業生在應聘時容易產生錯覺,以為工作地點就在總部所在的大城市,結果上崗後被分到偏遠地區。對此,畢業生在面談時必須咨詢清楚,必要時在合同上寫明相關條款。
9、網絡陷阱
網絡陷阱主要為非法企業在網絡發布招聘信息,而這些企業有可能是傳銷組織,也可能是騙子組織;其次,壹些企業根本不需招聘人員,但也利用招聘網發布自身招聘職位,利用招聘網對企業自身進行宣傳推廣,若求職者應聘基本不會被聘用。有些網站為了提高點擊率,便將壹些過時的招聘信息也發布在網上,使得求職者常常看到大量過時失效的信息。不少網絡求職者經常會接到壹些莫名電話的騷擾,還有人發現自己用來求職的照片被上載到不法網站。
10、傳銷陷阱
目前中國傳銷分為南北,南方主要以連鎖銷售為主,北方以人際網絡為主。傳銷模式尤以 拉人頭 的異地邀約傳銷(簡稱 異地傳銷 )危害最為嚴重,通過人身、精神、資金等達到控制的目的。當新人剛被騙到異地後,不讓打電話、斷絕其與外界的壹切聯系,也不讓其看電視和報紙,在壹個封閉的環境中密集地灌輸壹夜暴富的思想,喚起人們對金錢扭曲的追求。傳銷組織組織嚴密,活動隱秘,流動性大,發展迅猛,以幾何級數層層制造騙人者和受騙者。
大學生應怎樣避開求職陷阱
1、不要輕信路邊的招聘信息(廣告),而應該通過合法的、正當的、信譽好的信息渠道來掌握和了解招聘信息。關註甘肅風情,了解甘肅兼職實習。路邊的招貼廣告多是非法中介機構用來騙取求職者錢財的幌子,其許諾的職位、薪水多是海市蜃樓、空中樓閣,只有騙取求職者的求職費才是貨真價實的。
2、要盡可能直接到用人單位求職,不要把求職的希望全部寄托在人才中介公司上。有些求職者天真地以為自己交了 求職費 ,對方就壹定會給自己找到工作。事實上,有些 黑心 人才中介公司的主要工作任務就是收取求職者的各項費用,對是否找到合適的工作不聞不問。
3、求職者不要輕信對方收取報名費、介紹費之類的言語,更不要交押金。求職者有權拒絕各種不合理的收費。
4、拒絕高薪誘惑。天上不會掉餡餅,天下也沒有免費的午餐,高薪雖然誘人,但首先要斟酌清楚自己的條件和特長,看自己是否能為用人單位創造良好的效益,是否能對得起 高薪 。若答案是否定的,則要在心裏多打幾個問號:為什麽他們會錄用我?多長個心眼便少壹份受騙的可能。
5、拒交各種名義的費用。任何招聘單位,以任何名義向求職者收取抵押金、服裝費、產品押金、風險金、報名費、培訓費等行為,都屬非法行為。招聘單位培訓本單位的職工,也不準收取培訓費。求職者遇到此類情況,要堅持拒交,並向招但地政府勞動監察大隊直接舉報,事態嚴重緊急時直接報警110,以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同時可以向媒體曝光等。
6、不輕信許諾到外地上崗。對外地企業或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廠、辦事處的高薪招聘,不論其待遇多麽好,求職者千萬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輕信他的口頭許諾,壹是不去,二是到勞動保障部門咨詢,並辦理相關的手續,否則會吃大虧,被騙工騙錢甚至被人販子騙賣,悔之晚矣。
7、掌握勞動法規和相關政策。求職者在求職前或求職過程中,應主動學習壹些勞動法規和相關政策,提高自己的求職素質和獨立思考的能力。
8、多種途徑了解公司背景。在求職者正式進入單位之前,想方設法加強對企業的了解以免誤入騙子設下的陷阱。比如:註意招聘單位的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正規單位招聘壹般會將招聘地點設在單位的辦公室、會議室,壹些以租用房間作為應聘地點的單位,要警惕;
9、謹慎簽定勞動合同。與用人企業簽合同時,求職者要 三看 :壹看企業是否經過工商部門登記以及企業註冊的有效期限,否則所簽合同無效;二看合同字句是否準確、清楚、完整,不能用縮寫、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達;三看勞動合同是否有壹些必備內容,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必須簽書面合同,試用期內也要簽合同。
10、發覺被騙,及時報案,並在媒體曝光。求職者壹旦發覺上當受騙,要及時向招聘單位所在地的人事局、勞動局監下察大隊或公安局派出所報案,尋求法律保護。但由於勞務詐騙往往涉及公安、工商、勞動、人事等部門,求職者應該根據情況選擇最有效的投訴部門,若被投訴對象為合法機構,求職者可以找勞動部門;若求職受騙情況特別嚴重、詐騙金額大,可以到公安部門進行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