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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寫作格式要求及規範

1、命令(令)的用途:

(1)依照有關法律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

(2)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行政措施;

(3)嘉懲有關單位及人員。

2、命令(令)的種類:

(1)發布令

(2)行政令

(3)嘉獎令

4、命令(令)的寫作:

(1)發布令:

標題:發令機關名稱或發令機關領導人職務名稱+文種,如:《中華人民***和國國務院令》。

令號:位於標題下面,令號不按年度編排,而是從發令機關領導人任職開始編流水號,至任滿為止,下任另行編寫。

正文:說明公布的法規名稱,通過或批準的機關或會議,通過或批準的時間及施行時間。

落款:簽署發令機關領導人的職務名稱和姓名,然後註明發令日期。

(2)行政令:

標題:發文機關名稱+主要事由+文種,如《國務院關於在我國統壹實行法定計量單位的命令》。

正文:①說明發布命令的緣由,做到理由充足,使人信服;②寫出命令的具體內容,包括強制性行政措施及執行機關等,要求條目清晰,層次分明,便於執行。

(3)嘉懲令:

標題:發文機關名稱+主要事由+文種,如:《××省人民政府關於授予××同誌“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稱號的嘉獎令》;或僅註明文種,即只有“嘉獎令”三個字。

正文:包括嘉獎緣由、嘉獎事項、發出號召三個方面內容組成。

5、寫作命令(令)的註意事項

(1)內容要符合有關法律和政策。

(2)態度要鮮明。

(3)文字要簡煉,結構要嚴謹,中心要突出,語言要肯定。

(4)發文機關要合乎要求。

(二)決定:

1、決定的用途:

決定適用於對重要事項或者重大行動做出安排,獎懲有關單位及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決定是壹種重要的指揮性和約束性公文。

2、決定的寫法:

(1)標題:作出決定的機關或通過決定的會議名稱+決定的事由+文種,如:《××市關於平衡財政收支、嚴格財政管理的決定》。

(2)題註:會議通過的決定,要加上題註,說明這個決定是什麽時間,在什麽會議上通過的。

(3)正文:按其具體用途和內容不同分為兩類:

①對重要事項作出安排的決定。主要有表彰決定、懲處決定、機構設置決定、人事安排決定、授權決定及發布法規性事項的決定等。其正文包括兩部分,壹是說明作出“決定”的根據和執行名稱;壹是分條寫明決定事項。

②對重大行動作出安排的決定。這是壹種事先對某項重要工作的開展進行布置的決定,指揮性極強。正文通常包含兩層意思,即通過或制發決定緣由和決定的事項。

(4)結尾:重申要求,明確工作步驟或申明要求發出號召。

3、寫作決定的註意事項:

(1)要作好調查研究。

(2)要做到觀點鮮明。

(三)公告

1、公告的用途

公告適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的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2、公告的寫作:

(1)標題:

①發文機關+文種,如:《中國人民銀行公告》。

②發文機關+事由+文種,如:《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壹步改革外匯管理體制的公告》。

(2)正文:大都只限於宣布具體事項。也有的公告正文相對復雜壹些,即包括緣由或根據、事項和結語三項內容。其常用“特此公告”作結或省去結語。

(三)公告

1、公告的用途

公告適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的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2、公告的寫作:

(1)標題:

①發文機關+文種,如:《中國人民銀行公告》。

②發文機關+事由+文種,如:《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壹步改革外匯管理體制的公告》。

(2)正文:大都只限於宣布具體事項。也有的公告正文相對復雜壹些,即包括緣由或根據、事項和結語三項內容。其常用“特此公告”作結或省去結語。

(五)通知

1、通知的用途

通知適用於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需要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任免人員。

2、通知的寫法:

(1)格式:

用公文的壹般格式。

(2)標題:

發文機關+事由+文種,如:《××省關於進壹步做好城市蔬菜產銷工作的通知》。

事由+文種,如:《關於召開省屬高校檔案工作會議的通知》。

(3)正文:

1)批示性通知

批示性通知含“頒發”型通知、“轉發”型通知和“批轉”型通知三種。

a)“頒發”型通知#p#分頁標題#e#

“頒發”型通知又稱“發布”或“印發”型通知,是指用來頒發行政法規和規章或印發有關文件的通知。其正文部分,壹般首先說明制訂所發布的規章的目的、根據,然後寫明發布事項,最後是提出執行要求。

b)“轉發”型通知

是指用來轉發上級機關、同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的通知。其正文有兩種寫法,壹種正文包括兩部分:開頭部分先寫明轉發文件的名稱,表明態度,提出原則要求。最後以“現轉發給妳們,請認真貫徹執行”,“請結合具體情況,參照執行”、“請研究執行”等慣用語句提出執行要求。壹種正文只寫轉發決定和執行要求,十分簡潔。

c)“批轉”型通知

是指轉發下級機關發來的公文的通知,其寫法與“轉發”型通知基本相同。正文壹般先寫明轉發文件的名稱,表明態度,宣布轉發,闡明意義,提出要求。

2)指示性通知

是指上級機關宣布要求下級機關辦理或執行的事項,但限於發文機關的權限,或因其內容不命(令)或指示的。這類通知又稱規定性通知或布置性通知。

其正文包括:概述情況和問題,寫明通知事項,提出工作要求,或用“特此通知,望認真執行”等結語。

3)告知性通知:

是指告知某壹具體事項,這類通知是機關日常工作經常會用到的公文文種。其正文先寫明發文機關的決定事項及作出該決定的目的,“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是常用的過渡句。然後寫明對有關事宜的安排,應知事項等。最後用“特此通知”結束。

會議通知是告知性通知的壹個重要類別,其正文部分應寫明召開的會議名稱,須知事項兩部分,須知事項包括會議名稱、議題、時間、地點,與會人員,報到時間、地點,需帶的材料,食宿安排,聯系方式等內容。

4)任免通知

任免通知的正文壹般比較簡單,直接寫明任命誰什麽擔任什麽職務,或者免去什麽人的什麽職務即可。

(六)通報

1、通報的用途

通報適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或者情況。

2、通報的特點:

(1)嚴肅性。

(2)教育性。

(3)典型性。

(4)時間性。

3、通報的寫法

(1)格式:

用公文的壹般格式。

(2)標題:

發文機關+事由+文種,如:《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表彰獎勵中國女子足球隊的通報》

事由+文種,如:《關於××學校相繼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的通報》

(3)正文:

1)表彰性通報

正文包括介紹先進事跡、宣布表彰決定、發出學習號召和提出希望要求等幾項內容。

2)批評性通報

正文包括敘述錯誤事實,指明危害,分析錯誤性質,申明通報決定,提出引以為戒的要求和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等幾項內容。

3)情況通報

正文寫法主要有兩種,壹種先寫發布通報的緣由,然後寫明通報事項,最後提出要求和希望;壹種是將內容按問題分類,分成若幹個部分來寫。

(七)議案

1、議案的用途:

議案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

2、議案的寫法:

(1)格式:按公文的壹般格式

(2)標題:發文機關名稱+事由+文種,如:《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設立海南省的議案》。

(3)正文:寫明提交議案的緣由及提交審議的事項,結尾是“現提請審議”。

(4)落款:發文單位;發文日期。

3.寫作議案的註意事項:

(1)要依照國家法律規定的職權範圍行文。

(2)要言之有理。

(八)報告

1、報告的用途

報告適用於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

2、報告種類:

(1)按性質可分為綜合報告和專題報告。

(2)按行文目的分為:呈報性報告和呈轉性報告。

3、報告的寫法

(1)格式:

用公文的壹般格式。

(2)標題:

發文機關+事由+文種,如:《中央慰問團赴雲南慰問地震災區的情況報告》。

事由+文種,如:《全國物價大檢查總結報告》。

(3)正文:

呈報性報告:

開頭:概括情況,提起下文。

主體:具體陳述情況,指明工作中的經驗和教訓,提出意見和打算。

結尾:常用“以上報告妥否,請指示”、“特此報告,請審閱”。

呈轉發性報告:

開頭:概括介紹情況,說明原因。

主體:匯報工作或反映情況、提出意見或建議,並寫明具體的措施和辦法。

結語:常用“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執行”等。

(九)請示

1、請示的用途

請示適用於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準。

2、請示的寫法:

(1)格式:

用公文的壹般格式。

(2)標題:

發文機關+事由+文種,如:《××公司關於請撥設備改造資金問題的請示》。#p#分頁標題#e#

事由+文種,如:《關於要求解決××地區嚴重積水問題的請示》。

(3)正文:

1)請示指示的請示:此請示是針對工作中出現的具體問題,向上級機關申明情況,請求予以答復和下達處理意見,其正文的重點放在情況的陳述和問題的強調上,壹般未提出具體建議。最後以“請核示”之類的語句結束。

2)請求批準的請示:此請示是就某壹問題或事項,提出本機關的處理意見,請求上級機關給予批準或表明態度。其正文的重點放在意見和辦法的說明上,最後提出批準請求,即以請示批準的語句“以上意見當否,請審核指示”“以上請示,請批復”作結束。

3、寫作請示的註意事項

(1)要正確選用文種。

(2)要盡量做到壹文壹事。

(3)要避免多頭請示。

(4)要避免越級請示。

4、請示與報告的區別

(1)具體功用不同:報告是呈閱性公文,主要作用是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陳述的特點明顯,在報告中不能夾帶請示事項。而請示是呈批性公文,主要作用是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或批準。在請示中雖然也可以陳述情況,但這是次要的,是為請示事項的提出服務的。

(2)內容含量不同:報告往往要涉及多個事項或壹個事項的幾個方面,即使是專題性報告,也往往要涉及壹個事項的幾個方面,內容含量大,報告比較復雜,篇幅較長;而請示的撰寫強調壹文壹事,內容單壹,篇幅較短的比較多見。

(3)行文時機不同:報告可以在工作進行之前行文,也可以在工作進行當中行文,而更多的是在工作完成之後行文;而請示則必須事前行文,不能“邊幹邊請示”,更不能“先斬後奏”。

(十)批復

1、批復的用途

批復適用於答復下級機關請示事項。

2、批復的寫法:

(1)格式:

用公文的壹般格式。

(2)標題:

發文機關+事由+文種,如:《國務院關於建設中關村科技園區有關問題的批復》。

事由+文種,如:《關於修建新辦公樓請示的批復》。

(3)正文:

1)開頭部分:批復緣由,壹般用簡明扼要的語言引述請示的標題和發文字號、發文時間或概括來文的主要內容;如問題比較復雜,往往用過渡語“現批復如下”,引出批復意見。

2)主體部分:批復事項,是正文的核心部分,根據請示事項,逐條批復,壹般先表明批復態度,再寫明批復意見,提出指示或要求。

3)結尾部分:通常以“特此批復”、“此復”等慣用語,也可以省略以上字句,自然收尾。

3、批復同復函的異同:

復函即答復性函,是專為答復問題而制發的函。批復同復函雖然都屬於回復性公文,但畢竟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文種。二者的區別主要體現在兩方面:

壹是行文方向有所不同。批復的行文方向單壹,均為上級機關發給下級機關的下行文;而復函的行文方向靈活,它通常是同級機關或不相隸屬機關之間使用的平行文,有時則是下級機關發給上級機關的上行文或上級機關發給下級機關的下行文。

二是重要程度有所不同。批復往往用於答復比較重要的事項,而復函則可用於答復壹般性問題。

4、寫作批復的註意事項

(1)態度要鮮明。

(2)內容要全面。

(3)行文要迅速。

(十壹)意見

1、意見的用途

意見適用於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

2、意見的寫作:

(1)格式:

用公文的壹般格式。

(2)標題:

①發文機關+事由+文種,如:《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關於基本建設推行合同制的意見》

②事由+文種,如:《關於加快實現社會福利社會化的意見》

(3)正文:

①開頭:簡要說明提出意見的目的、根據及緣由;

②主體:可分條列項寫明工作意見,從總體目標和要求到提出具體措施和步驟,從各個角度、各個方面對有關工作如何進行提出指示性和建議性意見。

③結尾:通常就與意見的實施有關的事項作出說明,或把此部分內容作為主體部分壹項內容寫出,不必單列結尾部分。

(4)落款:

包括發文單位、印章、發文日期。

3、寫作意見的註意事項:

①看法要明確。

②辦法要具體。

(十二)函

1、函的用途

函適用於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請求批準和答復審批事項。

2、函的分類:

(1)按行文方向可分為:去函和復函

(2)按內容可分為:商洽性函、詢問性函、答復性函和請求性函。

3、函的寫法:

(1)格式:

用公文的壹般格式。

(2)標題:

發文機關+事由+文種,如:《公安部關於調整新護照收費標準的函》。

事由+文種,如:《關於申報工商營業執照的函》。

(3)正文:

1)商洽性函

機關之間商量或接洽工作,可以使用商洽性函。如:《××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商請辦理直通香港運輸車輛有關牌證的函》。其正文要寫明商洽事項,含有協商、祈請語氣的“妥否、請函復”這類慣用語。#p#分頁標題#e#

2)詢問性函

機關之間詢問問題,征求意見,可以使用詢問性函,如:《××省體育運動委員會關於詢問舉辦全省農民運動會有關項目比賽的函》。其正文要寫明詢問的事項和答復要求,最後以“盼復”或以上意見,請予函復結尾。

3)請求性函

機關之間請求幫助或配合工作,以及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準,可以使用請求性函。如:《××省人民政府辦公大樓關於申請撥款維修省府機關辦公室的函》。其正文說明提出申請的理由和請求批準的事項。不相隸屬的機關之間請求批準,不應用請示,而壹般要用函。

4)答復性函

機關之間回復問題,可以使用答復性函。如:《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於調整新護照收費標準的復函》。其正文首先引述對方公文的標題和文號,這是對發文緣由的揭示,然後表明態度,並以“現函復如下”這壹慣用的過渡語句領起下文寫明答復事項,或提出指示意見。寫完後全文也就結束了,不用使用結束話。

4、寫作函的註意事項

(1)文種的選用要正確。

(2)內容要簡潔。

(3)措詞要具體。

(十三)會議紀要

1、會議紀要的用途

會議紀要適用於記載和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

2、會議紀要的種類

(1)按其內容和功用不同,可劃分為指示性會議紀要、通報性會議紀要、消息性會議紀要。

(2)按會議性質不同,可劃分為日常行政工作會議紀要、大型專題工作會議紀要。

3、會議紀要的寫法:

(1)標題:

會議名稱或會議議題+文種,如:《全國江河堤防建設現場會議紀要》。

(2)正文:

開頭部分:概述會議情況即簡要交代會議的時間、地點、出席人員、會議內容等。

主體部分:寫明會議議定事項,會議討論、形成的意見或概括會議精神的要點等。

結尾部分:對與會單位和有關方面提出貫徹會議精神的要求和希望,或者概括會議內容。

(3)落款:

寫上制文機關名稱、成文時間。

4.會議紀要的特點:(1)紀實性;(2)提要性。

5、寫作會議紀要的註意事項

(1)要做好會議紀錄。

(2)要突出會議要點。

(3)要善於整理會議意見。